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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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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百列按了按耳机,有点无语,他听不见乌鸦说话了,指路的变成了那几个一惊一乍的小鬼。

    “有鬼有鬼!有个吸血鬼出来上厕所了!北区卸货点有个血族出来上厕所了!”

    茉莉:“好的,知道了,闭嘴,因为我们在南区。”

    加百列:“……”

    他有时候真想不明白尾区血族的审美,嗓门这么大的品种居然没有“血宠失格”。

    加百列角区出道、尾区乱杀,什么场合都见识过,还是头一次经历这样“热闹”的猎杀行动。

    “后面有条小路,可以抄近道。”

    “你们右边的路上来了一伙血族工人,小心……”

    “李斯特,你那条紫外线电棍好像要没电了。”

    不时还有假警报。

    “等等……哦,没事,我看错了。”

    以及居然还有来指挥他的……

    “后面后面!加百列!后面的小路上有血族!真的有,快走!”

    叛逆的杀手非但没快走,还掉头回去,迎面撞上值夜班偷偷喝酒的仓库管理员,把那五迷三道的血族一棍送走。听见耳机里的女孩劫后余生似的替他松了口气,感觉很奇异。

    而他这边,三个被赶鸭子上架的临时火种小队,也摸索出了三板斧的配合战术:能避就避,实在避不开,李斯特知觉扭曲辅助埋伏,艾瑞克万物卸力配合偷袭,茉莉来一个戳哑一个,最后由紫外线电棍一击必杀。

    加百列只负责插着兜掠阵、处理尸体,偶尔帮他们补个刀,没启动的血族天赋物就那样安安静静地躺在他兜里。

    乌鸦没再说话,加百列只能从背景音里,分辨出那人手指飞快敲打键盘的声音。

    一开始,每一次遭遇吸血鬼,耳机里就会紧张得仿佛大难临头。在这样的注视下,连原本心里没底的李斯特也只好硬着头皮端起架子,摆出经验丰富的“老火种姿态”。

    几经磨合,迷藏内外两组居然磕磕绊绊地配合了起来,成功解决了“同时遭遇两个方向来的吸血鬼”的危机事件后,紧张开始逐渐变成兴奋,迷藏里那几个盯监控的居然还出起各种主意来。

    加百列很不习惯,甚至觉得嘈杂,他以前“打猎”的时候可没跑过这么长的地图。一度想摘掉耳机,扔下这些名叫“同伴”的累赘杂物,自己翻进血族的员工休息区。

    然而就在他抬起手的时候,耳畔敲打键盘的“哒哒”声忽然一顿,隔着冰冷的耳机,乌鸦的视线好像向他投了过来。

    加百列无声地叹了口气:那好吧。

    他放下手,耐着性子,继续缀在火种小队身后,很快,发现那敲键盘声“如影随形”起来,字面意义上的。

    乌鸦敲键盘的节奏和上了他的脚步!

    加百列走得快,敲键盘的声音就急,走得慢,那声音就会跟着缓慢下来,他停下,敲击键盘的声音也会跟着停。发现他跟其他人拉开了距离,停下的手指就轻轻刮擦起键盘帽,好像在带着央求催促他。

    加百列故意忽停忽走、忽快忽慢,那键盘声从未跟丢,当着所有人跟他玩这个“你来我往”的秘密游戏。

    有生以来,加百列一直在入侵别人的地盘,这是第一次他有种自己正在被追逐的错觉。

    前所未有的体验让他头皮发麻,随即,细微的战栗中,又滋生出失控的期待。这段路走得既长又短,加百列觉得自己正在受折磨,却不肯摘掉耳机。

    忽然,草莓压低了声音:“等等,前门口开来了几辆车,不对劲。”

    “门口?”李斯特正要说他们离大门口还远,可以绕开,就见加百列皱眉按住了耳机。

    键盘声停了。

    乌鸦第一次开口打断行动:“等一下。”

    正门监控镜头下,一个车队缓缓开了进来,一水的豪华轿车,跟这物流园格格不入。

    原本裹着皮衣打瞌睡的血族门卫慌忙打开电子门,然后战战兢兢地正了衣冠冲出来,站在路边目送车队进去。

    乌鸦当机立断,对潜入园区的同伴说:“补除味剂,找地方隐蔽。”

    果然,他刚叮嘱完,整个因为“白夜”安静下来的物流园都喧闹起来。

    巨大的电动遮阳棚沿街升起,原本擅离职守的血族从各种聚赌小窝点冲出来,懒散的巡逻队小跑着集合,李斯特眼睁睁地看着几个血族从他们旁边跑过去,刚吃完宵夜的嘴还没擦干净,带起的腥风差点让他隐蔽用的“知觉扭曲”破功!

    正门口的监控拍到了车屁股,真正的富二代马克忽然指着其中一辆的车标:“我爸爸也有带这个标志的车,是他最贵的一辆。”

    小罴人话音没落,手速极快的乌鸦已经顺着车牌确认了车主的身份:“小可爱”集团大股东的公子,刚从角区毕业,空降家族企业当太子,负责集团物流。因为近期尾区动荡的局面,正亲自巡查线路。

    这个消息就在“小可爱”集团官网头条上挂着,因为他们这位“太子”是个高贵的天赋者,要不是有家业要继承,也许会成为背区某个地方的领主大人。

    乌鸦选择在这一处动手,原本就是掐算着这个血族天赋者的大致行程,本以为要费点功夫才能接触到,谁知今天居然能当头撞上!

    “计划变更。”驿站长轻声说,忍不住感慨,“运气也太好了吧……加百列宝贝,我在那么多提供‘开光服务’的庙里排过队,他们加一起都没你灵。”

    第119章 长灯(九)

    亚历山大·费雪面无表情地吩咐司机:“窗户升上去,晒死了。”

    尽管这会儿天才刚蒙蒙亮。

    费雪一伸手,旁边秘书就训练有素地递上了点好的迷迭香,费雪少爷没把烟往肺里吞,只是含在嘴里漱着,似乎是想用口鼻中的迷迭香驱散这里的臭味。

    在他看来,整个尾区都弥漫着这种臭味。

    可能是下水道味,也可能是那些吃速食血的人。速食血都是香精掺动物血做的,据说喝多了,身上会散发出一种秘族似的味,又腥又骚,让人恶心。

    费雪看向窗外,余光扫过那些卑躬屈膝的搬运工和货运工,心里升起一点饱含轻蔑的同情。

    穿深色皮衣的是分拣工,为了缩短运输时间,货物分拣都是白夜里干的,顶着炽烈的太阳,一干一整宿;皮衣发皱的是运货的,不分白夜暗日地奔波在路上,风餐露宿,在高速公路的休息站里啃老鼠干充饥,臭虫一样逮哪睡哪。

    这种日子居然还能麻木地过下去,费雪少爷想不通,难道这些人真的一点感觉也没有,真就天生缺智慧短灵魂?他有时候觉得家里的血宠都比这些人“通人性”,然而他现在居然就跟这种东西困在一起,还要“管理”他们。

    喷出一口烟,费雪少爷更烦躁了。

    亚历山大·费雪,出身于费雪家族。家族掌握着背区最大的畜牧业农产品集团,虽然卖的大多是土里土气的廉价产品,集团名还跟闹着玩一样,但他们确实家财万贯,蝉联背区第一纳税大户五十年。

    少爷十二岁出现“天赋悸动”,从此成了整个家族的希望,立刻买房置地,把他转学到了角区。

    到了角区,万众瞩目的“皇太子”一夜之间变成了“乡下人”,落差犹如天堑。费雪必须加入最激进的组织——只有极端,成员才会抱团,才能包容他的“乡下人”身份,给他一席之地。

    就这样,亚历山大·费雪成了个极端的血族至上主义者。他歧视秘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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