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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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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嗓音漫不经心的,每一个字击给男人一记重创,在他肩膀上压下千斤沉石,“五年前,你就不是我父亲了,现在说我是沈家的人,晚了吧?”

    晚了,晚了五年,晚了一千八百多天。

    在这一千八百多天的日日夜夜里,沈厌怎么过来的?沈埕从来没想过。

    现在又说他是沈家的人,呵,谁听了会高兴?

    “对,我揪着不放,你是怎么对我母亲的。”沈厌眉眼低沉,没有情绪激动,声音淡淡,却满是讥讽:“你心里比谁都清楚。”

    第一次听到沈厌谈起他的母亲。

    温书梨跳动的心咯噔了下,不知道什么原因,须臾片刻,心口泛起丝丝缕缕、愈发浓重的酸,裹挟着世间凡尘苦涩,一并渗入她的骨骼,好疼。

    阿厌也是吗?

    心疼他,好心疼他。

    沈厌把话说完,“以后,你在京城过你的逍遥日子,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他不发脾气,不用恼怒的神色同沈埕争持,是因为没必要,也因为怕吓到他心爱的姑娘。

    在做任何事情之前,沈厌都会考虑温书梨的感受,他的细心永远只给她,毫不吝啬的,掏心掏肺的。

    沈埕说不了什么,一时语塞,回忆起以往时光里的点点滴滴,良久,才说出一句:“我爱过你的母亲,真的爱过。”

    “爱”和“爱过”,少了一个字,含义大径相庭。

    前者是坚定不移的爱,是相伴一生的爱,无论什么外界因素也拆不散这份真诚的爱。

    爱得热烈、爱得诚挚、爱得热忱。

    后者是短暂的爱,在其他时间爱上了别人,并非独属对方的爱,是分心的爱,不负责任的爱。

    隔得距离有点远,他们并没有听到沈埕说的话。

    沈厌也不在意,话已至此,没什么好说的了。

    “梨梨。”他或许累了,但对喜欢的人说话,依然轻声着,“我们走吧。”

    温书梨站定原地,脚步没动,叫他:“阿厌。”

    整件事情,她了解的还不够透彻,但心底有声音告诉她谁是对的,谁是错的。

    说吧,说出来吧,不要害怕。

    勇气哪来的?温书梨不知道。

    只听到她对男人说:“沈先生,希望您以后不要打扰阿厌的生活。”

    作者有话说:

    女鹅的英语不错嘻嘻

    第89章

    音消, 一瞬间的静默。

    温书梨暗暗攥了攥手心,兴许用的力气大了些许,细嫩的骨节白皙更甚, 又隐约溢出瑰色的绯。她尽量在男人面前表现淡定,毕竟, 威严这方面, 后者更胜一筹。

    想到那天出校外找沈厌, 他帮她系鞋带的时候,男人现在的表情与当时七八分类似。

    眉眼凌厉、蓦然,如同不知情感的冷血动物,随后勾唇, 哼笑声不轻不重, 却能听出其中包含的不以为意。

    无言之中在表达:小姑娘, 你有什么理由管得住我?

    像沈埕这样的人,好像除了自认为重要的,其他的什么也不放在眼里, 典型的利己主义。

    沈埕表情明里, 温书梨全然收入眼中。就在那一瞬间,心里构建的抵御城仿佛溃烂了一角,碎石落下,高墙坍塌,筑起的坚硬悉数瓦解, 转成飘扬的尘土粉末。

    没办法, 男人的气场太强大了。

    她没有足够的力量对抗。

    沈厌收紧温书梨的手,力度把控很好, 没有让她疼, 也给了她包裹全身的归属与安心。

    遇到沈埕就是个错误, 这次是,上次也是。

    但沈厌没有选择后退离开,带着温书梨向前走,他经过沈埕旁边之时,脚步顿了下。

    父子俩正面交锋,谁也没有低头,虽距离拉得近,但后者的视线并未在前者身上。

    少年的墨瞳愈发黯淡,开口无温,嗓音似冰般冷淡:“管好你自己。”

    如果五年前那件事没有发生,他们之间定不会僵持到这种地步。

    说是仇人,将近;说是亲人,已是过往。

    当沈厌与沈埕擦肩而过的刹那,那根维系两者关系的紧弦,彻底断了-

    液未输完,温书梨和沈厌回到大厅的原位置。

    晚上九点半,挂号看病的行人渐渐减少,但晚间的医院仍旧忙碌,医生之间谈到病情的讨论声、小孩子害怕打针的哭闹声、以及老夫妻携手相伴安慰彼此的轻言轻语……

    明明很吵,静不下来心,温书梨却不一样。她的心很静,心率也随之放缓。

    心中的谜题没有答案,难免产生疑问,温书梨是想知道的。可他们父子俩闹得不愉快,这时候追问,不可以。如果沈厌不想说就不说,她相信阿厌,永远相信。

    “阿厌,我让你在原地等我。”温书梨倾斜着身子,伸出指尖抵在沈厌的唇角,微微挑起,主动找话题,“你怎么不听话?”

    像哄小孩子。

    沈厌知道温书梨的用意,与蒂拉英文对峙、对沈埕阐述态度,把自己护身后,他的女孩也在无一不刻照顾他的感受。

    他稍地低眸,在思考什么,“梨梨,我……”

    “想好了再回答。”温书梨轻笑了下,“我是问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不是问你其他问题。”

    言外之意,沈厌会明白的。

    情侣之间相处得久了,对方一记眼神、说话的音调、哪怕一个细微容易被忽略的小动作,都能看得出对方在想什么。

    就像别林斯基所言:爱情是两个亲密的灵魂在生活及忠实,善良,美丽事物方面的和谐与默契。

    以沈厌的智商,又怎能不懂?

    他变乖,老老实实交代:“你今天戴了琉璃耳坠,我看到你耳垂泛了红,想的是应该过敏,就想着去药房找你。”

    闻言,温书梨下意识摸了摸的耳垂,借着手机的反光,她来回偏转脑袋,发觉并无异样后,给出答案:“阿厌,这不是过敏。你想一下,哪个女孩子听到自己喜欢的男生说‘我只会跟你求婚’这句话之后,还能不红耳朵?”

    单凭“求婚”二字,带给她的冲击力已经足够大了。

    温书梨双手捧着他的脸,指腹轻轻地按,“阿厌,你怎么这么细心啊?”

    假若周遭剩下他们两个人,她不能保证只碰他的脸,或者,抱一下,亲一下,才能满足她发痒的心脏。

    可爱的人,往往做什么都可爱。沈厌的左手不便,右手揽住温书梨的腰肢带向自己,他的下颌与她的肩膀相贴,这个角度和姿势,蜜糖般的暧昧疯长、绵延。

    沈厌的声线低且温柔:“梨梨,输完液我们去散步,好不好?”

    散步的时候可以说好多话,他应该有好多好多话对她说吧。

    温书梨手指皙白而纤细,拂在沈厌的后颈,动坏心思地向上移,倏然蜷缩又收了回去。前不久,他的头发剪短了些,有点扎手,但还是让人想摸。

    点头回应他的请求,再想开口之时,不远处的护士小姐姐手握半拳,咳了几声:“咳咳咳,还好我赶来看了,再晚来一分钟拔针指定回血。”

    大脑反应迅速,温书梨“咻”地一下后退,提高视线看输液袋,小小的透明管里仅有三分之一的药物。

    女朋友的突然撤离,沈厌没反应过来,险些趔趄,好在后者及时撑住了椅背,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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