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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水酒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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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身上有股冷峻的淡香水味,沈墨遥常跑剧组,亲眼见过一二线明星,这些人有专业团队包装,妆容精致,气味也很好闻。

    但都不如这个陌生男人。

    他的气味非常独特,很清冽,类似清泉露水这种难以用工业手段去模仿的东西。

    沈墨遥侧目去看,突然有种审美开窍的感觉。

    帅得挑不出毛病。

    五官深邃,眉眼像浓墨绘成的。

    身上矜贵的气质,就和他清冽的味道一样浑然天成。

    这是真金白银堆出来的真少爷,不是沈墨遥此种纯靠脑补的假公子。

    看起来年龄并不大,恐怕才二十出头。

    沈墨遥的肉身可都快二十八了。

    额外一提,沈墨遥天天拿自己的少年气装弟弟,在小吃摊骗大娘加量不加价有一手的。

    陈郁书除了这一副吸引到沈墨遥的皮囊,身上却还有些阴晦的东西,沈墨遥是阴间产物,虽然不懂风水术数,但是因为体质原因,天生就对邪门东西敏感。

    陈郁书身上缠着一种非常阴邪的东西。

    像有虫在爬。

    陈郁书拽着沈墨遥,也不解释,直接往目的地大步行去,他个头可比沈墨遥高大,长腿步步生风,沈墨遥想跟上还有点勉强。

    沈墨遥也不反抗,这么多服务生跑来献殷勤,他反抗就露馅了。

    一路被陈郁书拐走,如入无人之境,服务生全来鞠躬,连经理和副总都亲自过来引路,难怪会所办这么好,确实很会做生意。

    从地下到天上的转变,沈墨遥深刻体验了一把什么叫钞能力。

    沈墨遥承认他是第一次对人来电,心跳加速,情不自禁就跟着陈郁书跑了……

    至于王三秋的委托……

    嗐,兄弟如衣服!

    其实根据王三秋的描述,该总裁如果连王三秋换人了都不知道,王三秋来没来根本就不打紧。

    沈墨遥还挺奇怪,王三秋是怎么找到四个总裁都要拿他当替身的?

    沈墨遥手腕上和陈郁书肌肤相触的地方不断窜出电流,以每秒增加十安培的计量飙升,往沈墨遥全身过电,顺便刺激到沈墨遥的大脑,思维变得异常活跃——突然就想通了王三秋和老总们的秘密。

    王总刘总傅总蒋总的白月光是一个人吧?!

    沈墨遥意识到,这个世界并非他以为的平静如水。

    似乎有点狗血啊……

    陈郁书已经把他拽进一个包间,里面一群人,不过很明显,只有三个人是核心人物。

    沈墨遥看过王三秋的四个总裁的照片。

    这包间里面就坐着其中一个。

    没想到歪打正着,他真来对了地方。

    陈郁书一到场,成了重中之重的贵宾,全部都站起来欢迎他。

    陈郁书及时放开沈墨遥的手腕,这奇怪的触电之感便戛然而止。

    既然机缘巧合,沈墨遥还得帮兄弟完成任务,他往那记不清名字的总裁身边坐过去,手腕又被捉住了。

    沈墨遥瞪大了眼,扭头去看陈郁书。

    陈郁书还是一脸冷淡,声音更冷,指了个方向:“坐那边。”

    沈墨遥穿着运动外套,并不显身材,但握住他手腕时,陈郁书只觉纤细得有些撩人。

    沈墨遥的身架和脸一样,是男人里罕见的精致感。

    陈郁书指着离王三秋的总裁很远的卡座。

    沈墨遥忍不住多想,是不愿意让他跟别的老总坐一起?

    沈墨遥脸上有点发烫,总觉自作多情。

    但是暧昧的妙处,正在于模糊不清,勾缠拉扯,想入非非。

    当然,他跟陈郁书才第一次见面,言之尚早啦。

    沈墨遥没有故意搞叛逆,毕竟肉身是二十八岁的大龄孤寡透明打工人,瓤里是年龄不知几何的老炮灰,完全过了年轻人的中二劲,既然陈郁书让他想入非非,王三秋的老总又完全没意见,那他听话一点也无所谓。

    沈墨遥在陈郁书指定的地方落座,大堆的目光明着暗着黏在他身上,虽然沈墨遥一举一动都很低调,但是跟陈郁书作伴,皮囊又和陈郁书相配,很难不惹人关注。

    陈郁书径直在沈墨遥身边坐下,他个头高大,沈墨遥的位置又在角落,所以完全挡住了觊觎沈墨遥的眼睛。

    陈郁书开门见山:“开始谈吧。”

    四个身价不菲的男人凑一起,陈郁书看起来和另外三个人不太熟,这样的局,基本上都是谈生意。

    这三人除了沈墨遥眼熟的总裁,打头就是一个纨绔样的角色,个性十分跋扈,陈郁书虽然一看也是公子哥,但贵气内敛,跟飞扬跋扈不沾干系。

    另一个是点头哈腰的跟班,无须赘述。

    活跃气氛的俊男靓女,难免对沈墨遥有些羡慕嫉妒。

    陈郁书如此颜值,再辅以身价,只带着沈墨遥过来,还不大乐意别人看,大家都是特殊工种,怎么光沈墨遥有特殊待遇呢?

    沈墨遥在陈郁书身边表现得特别乖,跟平常简直是两个样子,不过啊,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沈墨遥忍不住拿起桌上的人头马xo满上,这一瓶将近三四万,沈墨遥听朋友吹过牛,今天也让他这万年老炮灰尝尝看,跟京城二锅头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别看沈墨遥没混过上流圈子,这家伙却是真的很识货,满桌都是酒瓶,他偏拿了个最贵的。

    一口干下肚。

    会喝酒的人,这酒不但可以闻出果奶香气,还能尝出馥郁的老酒口感,酒水里的甘味是糖浆根本无法比拟的。

    精华之处便在于“法桶”,也就是酿造白兰地的法式橡木桶,工艺百年传承,酒水的别致正是从法桶身上汲取而来的。

    但对于不会喝酒的人而言,就三个字。

    辣,晕,吐。

    沈墨遥恰好就是一个不会喝酒的鬼。

    简称垃圾酒鬼。

    老板们忙着谈生意,是在聊投资电影的事,聊别的沈墨遥不懂行,聊这个,他就光明正大偷听了。

    沈墨遥一心二用,一边听老板谈生意,一边再喝几口,这么昂贵,尝不出乐子是件让人沮丧的事。

    沈墨遥突然想起一个俗语:山猪吃不了细糠。

    ……不想当山猪。

    不过沈墨遥还想再喝,手里的酒杯被顺走了。

    是陈郁书。

    陈郁书将杯子放得离沈墨遥远一些,没想到他也在一心两用,可能是后脑勺长眼睛了,居然关注到沈墨遥在骗吃骗喝。

    陈郁书把运动饮料推到沈墨遥面前,叮嘱:“喝这个,不要碰酒了。”

    没等沈墨遥回答,陈郁书已经继续在谈投资。

    沈墨遥只是盯着陈郁书的背影看,今天能遇上他,完全是缘分使然,如果王三秋没拉着他报名恋综,他也不会来南城,如果王三秋没有三位一体四处搞钱,沈墨遥也没机会参加这个酒局。

    缘分是一件非常玄妙的事情,蝴蝶效应里任何一处细节发生偏移,都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

    而现在的结果,全都指向了陈郁书。

    沈墨遥很相信缘分,在酒精的加持之下,全身开始发热,脑子有些飘飘然,又开始想入非非了。

    陈郁书到底是心疼他糟蹋好酒呢,还是担心他喝醉呢?

    不会真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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