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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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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着白眼轻嗤了一声。

    青木坐回去,嘿嘿笑,“你要是不乐意休息,那你就先启程回京复命呗。”

    他就是队伍里那个爱挤兑陈三两句的人。

    一队这么些人,他最看不惯陈三。分明是个下人,却一副高高在上的主子模样,离京的时候还不明显,回京的时候是越发嚣张。

    尤其是昨天救了那俩姑娘,陈三的“主子”味更浓了,恨不得据为己有。

    青木学他翻白眼,抬脚朝后院去冲凉,语气欠欠地,“反正我就跟着少爷走~”

    陈三脸耷拉着,三角眼狠狠地扫了眼青木的后背,“等回京再收拾你。”

    说完目光看向柜台前面。

    沈酥跟云芝站在那里跟周掌柜说些什么,见周掌柜点头,便朝他福礼。

    周掌柜哪敢接,忙道:“姑娘们使不得使不得,您两位先上楼,我这就去安排。”

    沈酥问周掌柜要了热水,说想洗个澡,又问有没有皂角跟木盆,她们想把换下来的衣服洗洗。

    总归都不是什么刁钻难伺候的要求。

    周掌柜看着沈酥那张脸,起初还以为这位主儿难伺候,没想到其实很好说话。

    “总算能歇歇了。”

    房间里,沈酥往身后床板上一躺,舒服到不想起来。

    坐了半天,屁股都坐痛了。

    云芝抱着包袱跟在沈酥身后进来,关了门,犹犹豫豫半天,没敢问出口。

    “云芝,”沈酥躺在床上,主动问她,“你觉得沈家嫡长女、礼部侍郎的亲女儿,过的应该是什么样的日子呢?”

    云芝一愣,“啊?”

    她坐在桌边圆凳上,放下包袱,想了想,“锦衣玉食,吃穿不愁?”

    她想象不出来得有多好,但她见过大户人家的小姐过的是什么日子,觉得沈酥做为侍郎的女儿,估计过的比她们还好。

    “穿衣洗澡不用自己动手,身边三五个伺候的丫鬟,一开口她们就会帮你把事情做好。”

    “出门有马车软轿,在家有人捶背捏腿。”

    “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玉盘珍馐?”

    云芝笑着挠脸颊,“拽文弄词”后有些不好意思,“这些词好像就是过得好的意思,我听戏的时候,听来的。”

    沈酥躺在床上,双腿垂在床边,跟着云芝的描述畅想了一下,笑着说,“也曾有过这样的时候。”

    “我五岁之前,母亲还在世的时候,曾过过这样的日子。那时我是沈家嫡长女,是最尊贵娇宠的沈家大小姐,府里吃穿用度自然以我为先。”

    沈酥轻声说,云芝认真听。

    沈酥看着深青色床帐,皱了皱鼻子,“直到同年冬天,母亲去世。……温婉柔目的她躺在冰凉沉重的棺木里,被混着雪的泥土埋在了地下。”

    “跟她一起埋葬的,还有我的骄傲跟尊贵。”

    “我爹没多久就新娶了一个女人,她见我的第一面就说我模样狐媚长大必然不安分守己……”

    沈酥轻笑了一下,“可那时我才五岁。”

    云芝听到这里,整个人都傻了。

    她气到站起来,垂在身侧的双手紧攥成拳,“怎么、怎么有这样坏心眼的女人!竟然用狐媚评价一个五岁的孩子?!”

    这得安了什么样的狠毒心肠啊。

    提起这些往事,沈酥好像一点都不生气,继续说,“我爹立马懂了她的意思,把我送回江南祖宅,说让我染染江南的温婉柔气,用老家的水土洗涤我的不安分,免得在京城长大,越发的浮躁不懂礼。”

    这些,不过是送走她的借口罢了。

    “老宅是我伯父伯母的地盘,他跟我爹不对付,自然不会多疼我,只是碍于我爹是礼部侍郎,这才半死不活的养着我。”

    “至于你说的锦衣玉食,丫鬟簇拥,”沈酥偏头看云芝,朝她眨巴眼,表示,“统统没有。”

    “我跟下人没什么区别,不干活就没饭吃。”

    云芝愣住了,这跟她想象中的大小姐生活,差了十万八千里。

    沈酥道:“我之所以能长大,全仰仗于我有个疼爱我的奶娘。她跟我去了老家,在沈府洗衣烧柴养活我。”

    当年在侍郎府里,奶娘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到后来,满手冻疮掌心有茧。

    “半年前,我爹来信说给我找了个好人家,要接我回去。”

    沈酥双手交叠放在小腹上,目光平静地看着床帐道,“我知道里头有诈,没同意。”

    “可后来没多久,奶娘病了,我急需用钱……”

    她这才答应。

    “我堂姐自幼不喜欢我,知道我要出嫁了,特意好心的过来告诉我,说她帮我打听过了,我将来的丈夫如何。”

    云芝看向沈酥,担忧到攥紧手指,总觉得这丈夫跟她想的也不一样。

    果然——

    “对方五十出头,有钱有儿女,哦~还有两房侧室。”

    云芝眼睛都气红了。

    “我嫁过去也不是成为正妻,”沈酥语调轻松,“是过去冲喜用的。”

    “若是冲喜成功,将来我就有个比我爹年龄还大的丈夫。若是冲喜失败,我就成了最年轻还没孩子傍身的寡妇。”

    沈酥笑着看向云芝,“我还不能逃跑,因为我奶娘被她们接进京治病去了。”

    她既不能跑,也不能用沈酥的身份行事,她要是沈家的坏了名节跟清誉,沈家人弄死她就算了,还会弄死她奶娘。

    这就是沈酥用了化名的原因,说她跟云芝是姐妹。

    “苏是我娘的姓,她生前最爱叫我卿卿。”

    沈酥浓密的眼睫垂下,轻声道:“事情我都跟你说清楚了,该看的你也看见了,现在选择权在你。”

    沈酥深吸口气,坐起来,抬手把头顶的白玉簪拔下来,握在手里。

    长发散落,披在她单薄清瘦的肩上。

    沈酥将簪子递给云芝,“我没有银钱,这是秦虞送的。你拿着它去当铺换成银子,然后就在这个小镇上生活吧。”

    女子出嫁前先跟别人有了肌肤之亲,这就叫做“苟合”,是最不要脸的行为。

    沈酥不在乎别人对她的看法,但她也不勉强别人。

    云芝抬头就对上那双温柔似春水的眸子,那双桃花一般的眼睛在男人看来妩媚勾人,但落在云芝身上时,总是那么沉着冷静,带着安抚人心的坚定力量。

    云芝原不知沈酥过得这么苦。

    “我不要,”云芝摇头,抬手抹了把脸上的泪,吸着鼻子说,“我要伺候您一辈子。”

    沈酥一愣,抬眸看她,“为何?”

    “我爹娘重男轻女,从来没选择过我,甚至为了一两银子把我卖给沈家,”云芝声音闷闷的,“路上遇见山匪的时候,我以为我会被您抛弃。”

    她是丫鬟,小姐抛弃她“理所应当”。

    可山匪要强她时,是沈酥扑过来,挡在她身前同山匪周旋。

    沈酥逃跑的时候,明明自己一个人跑更方便,可沈酥还是带上了笨手笨脚的她。

    云芝长这么大,头一回被人坚定地握住手腕,柔声告诉她,“不要怕,我带你活下去。”

    就为了这个,云芝她记一辈子。

    就算将来事发被活活打死,她也不后悔。

    小姐她做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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