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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杀猪菜和意外访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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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放鹤渐渐与孔姿清有了稳定的书信往来。他们的交流其实算不得频繁,大约每月两三次的样子,流程非常固定:秦放鹤去县城取稿费、交稿子时送信,孙先生回县城送账本时递到孔府,然后过两天桂生便会跑到白云村回信,顺道混一顿晌午饭。

    对这份跑腿儿的差事,桂生真心觉得不错,皆因每每书信往来时,少爷的心情都极佳,给的打赏也格外慷慨。

    而小秦相公为人和气,关键是……做的饭真好吃啊!特别好吃!怎么就那么好吃!

    吃不够,真的吃不够!

    次数多了,孔姿清一说“送信”,桂生就本能流口水……

    七月下旬开始,孔姿清就住到县学去了,每月回家一次,孙先生的送信地址也随之更改。

    托这位“笔友”的福,秦放鹤获取了海量关键信息,比如考试的实际流程,需要注意的事项,哪些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可以自己调整的潜规则,以及……进县学可以带一名书童或仆从。

    这一条信息对秦放鹤很重要。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点了几下,抬头看向正在另一角皱巴着脸描红的秦山,沉吟片刻,“七哥,若来日我入县学,你可愿随我同去?”

    随着一步步考上去,交际圈一步步扩张,秦放鹤需要人手,需要可信赖的人手。在这个时代,再没什么比血缘宗族更牢固的纽带了。

    同个村子知根知底,不存在任何隐患,即便后期有人生了反心,也要顾忌老家亲眷,总归多一层保险。

    突然丢过来的问题把秦山砸个正着,他茫然抬起头,显然尚未从强迫练字的阴影中脱出,慢吞吞“啊?”了声。

    不过很快,他就回过神来,嗖一下起身,兴奋得双眼放光,“你要带我进城?!当真?”

    秦放鹤:“……”

    他低估了这个时代底层百姓对城市繁华的狂热。

    “当真,但你先得把千字文的字都认全了,”秦放鹤虚虚指了指桌上的功课,“大字写完了么?”

    在这个时代,统治者通过垄断知识来垄断权力。不识字,哪怕再有能力,也只能龟缩一隅。只有掌握了知识,才能冲破阶级壁垒,纵情施展。

    一个好汉三个帮,他身边的人也至少应该拥有冲破壁垒的基本能力,不然后期能提供的支援将微乎其微。

    秦山立刻缩回去,热情空前地重新抓起笔来,“快了快了,这回真快了!”

    进城,进城!

    若有尾巴,只怕此刻早甩飞了。

    后头检查功课时,秦放鹤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欣慰之余却也有点痛苦。

    看得出来,秦山确实努力过了,但天分这种事……

    强忍着批改完,秦放鹤就立刻把功课还回去,转头盯着书册洗眼睛。

    那一笔字,真是辣眼啊!

    “七哥,除你之外,村子里还有谁有心向学,又比较用功么?”秦放鹤问。

    除我之外,嘿嘿,果然鹤哥儿还是最看重我!

    秦山偷乐一回,认真想了想,“还真有。”

    他索性丢开笔,拖了板凳在秦放鹤跟前坐下,“村后头的秦松你知道吧?比我小半岁,你还得叫他八哥哩。”

    秦松……秦放鹤轻声念了一遍,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个瘦削苍白的少年形象,“原来是他。”

    秦山点头,“他娘杏花婶儿早年守寡,老八那会儿小呢,干不了庄稼活儿,全靠街坊们帮衬,他娘就指着给人做鞋挣点钱,日子很是艰难。旁人我都是追上门逼着念书,老八不一样,他还会蹲在我家门口等我呢!”

    有时候他就觉得,老八那小子念书的狠劲儿真同鹤哥儿有一拼。

    不过脑瓜子远不如鹤哥儿好使。

    秦放鹤低头看了眼,脚上一双青布百纳底棉鞋安静翘着,针脚细密扎实,非常舒服。

    确实是好手艺。

    娘儿俩应该都很希望能走科举这条路,奈何日子太过艰难,家人也不曾如秦父般庇护全村,属实张不开嘴叫乡亲们供应。

    年初秦放鹤带着秦山读书,这娘儿俩就又看见了希望,但秦放鹤没主动说要教别人,他们就没好意思提。如今秦山半练出来,秦松才开始使劲儿。

    秦放鹤下了炕,在地上慢慢走了几步,只觉得鞋底软而韧,托得稳稳地,说不出的踏实。

    他想不出那位母亲当初是怀着何种心情缝的这双鞋,自己的儿子想读书却难开口,而别人的孩子却光明正大走了这条路。

    多少会有些辛酸的吧?

    “叫他明日来。”秦放鹤道。

    秦山是必然要跟自己出去的,可村里绝不能断了文风,总要燃了火种才好。

    一带二,二带四,慢慢也就铺开,自己将不是独木难支。

    若秦松真有那个命,来日果然得了功名,对他自己,对秦放鹤,乃至整个白云村都是好事。

    次日一早,秦松母子果然如期而至。

    娘儿俩应该是特意收拾过,穿了平时过年才舍得穿的板正衣裳,当娘的还挎着个包袱,显出几分局促和难掩的激动。

    秦山就跟大管家似的,熟门熟路把人带进来,里头秦放鹤已经准备好了小桌子和热茶。

    “婶子,八哥,不是外人,坐吧。”

    “不不不,不用了,你坐,你坐。”杏花满面堆笑,手脚都不晓得该往哪里放。

    秦松性格有些木讷,平时都不大会笑的,此时更显茫然。

    他想读书,也知道眼下是自己最好的机会,但……就是不知该如何表达。

    他们不自在,秦山也觉得不舒服,挠头笑着插科打诨,“嗨,别这么见外嘛!一家子骨肉,平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奈何收效甚微,杏花婶子只勉强挤出一点干巴巴的笑,至于秦松,活似诈尸,努力向两边拉扯的面皮更像抽搐。

    秦放鹤不禁想起后世一句话:爱笑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

    在他看来,这话纯属放屁。

    因为运气太差的人,根本笑不出来,他们整个人都是木的。

    他直截了当道:“我欲带八哥一并读书,你们可愿意?”

    一听这话,杏花揣了一宿的心才算落到肚子里,忙不迭点头,慌忙将带来的包袱打开,“愿意愿意!只要你不嫌弃就好。”

    里头装着一双针脚细密的棉鞋。

    她只有这个了。

    她没有钱,凑不出请先生的束脩,更不会分辨外头哪家学堂好……再没有比眼下更好的路了。

    秦放鹤的眼睫抖了抖,伸手拿过鞋,弯腰往脚上比了比,笑容真挚,“那我就厚着脸皮收下,您做的鞋最好穿了。”

    杏花枯黄的脸上泛起一点血色,心里也踏实了。

    收下就好,收下就好……

    自此,每日在秦放鹤家念书的又多了个秦松。

    几天相处下来,秦放鹤对秦松越加满意,因为对方跟上辈子的自己有点像:人狠话不多。

    这个狠,是对自己狠。

    秦松对读书这件事有种饿死鬼投胎般的如饥似渴,恨不得直接抓着书吞到肚子里的程度,压根儿不用秦放鹤催,自己就把勤奋点满了。

    读书之余,他甚至还主动承包了包括并不仅限于喂鸡喂鸭、砍柴烧火、扫地挑水等活计,活脱脱一个任劳任怨的全能长工。

    最初秦放鹤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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