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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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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明显,叶锋父母看不上她,还表面客套都懒得。

    叶母的眼神,好像费霓不是来见家长,而是上赶着送礼求人办事的,偏偏礼物微薄,她连看都不懒得看一眼。

    没个百八十人上赶着来叶家送礼,养不出叶锋母亲这种不屑一顾的高傲态度。

    叶锋的母亲虽然在医院工作,但不是业务岗,所以她对费霓的傲慢,也不是医生对病人的,而是负责资源调配的后勤领导对巴结她的人的,她甚至不需要说一个字,她只需要用一个眼神就能表示对对方的看不起。

    费霓并不觉得自己如何高攀了叶锋,她和叶锋所差不过一纸文凭,如果能高考,她绝不会考不到,即使她没文凭,也能自食其力,她身上穿的嘴里吃的都是自己一点点挣来的。但当谈婚论嫁两个人的条件放在天平上称量时,对方家长明显觉得她不够分量。

    叶锋突然向费霓提议:“你上次不是说你用钢琴也可以弹《沙家浜》吗?这儿正好有钢琴,能不能让我饱饱耳福?”上次听完《沙家浜》交响乐,费霓说钢琴也能弹。

    费霓马上接收到了叶锋的意思,他想让自己在他母亲面前露一手,以此证明他找的女朋友,不是他母亲想的那样上不得台面,虽然她只是个中学生,是一个普通的车间女工,但她会弹琴,还会边弹边唱《沙家浜》的选段。

    费霓是在学校里学会的弹琴,曲子都是用方穆扬姥姥捐的那架钢琴练的,中午,别人休息,她偷偷去练琴,偶尔也可以弹一些不太进步的曲子。那时候她想着,等她工作了,有了自己房子,一定要买架钢琴放在家里。那时候钢琴对她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她一天只有几分钱的零花钱,而一架钢琴便宜的也要几百块,况且她家太小了,根本放不下一架钢琴。她工作后,手里有了能支配的钱,信托商店的旧琴几十块就能买到,比一辆新自行车还要便宜得多,她终于买得起,但还是没地方。

    于是她只能去信托商店弹琴,弹的都是很进步的曲子。信托商店的员工拿固定工资,客人买不买都不影响他们的工资,加上钢琴是大件,无法在光天化日下被偷走,所以他们对于来看琴的客人盯得并不很勤。费霓利用了这点,以看琴之名行练琴之实,由于她弹的曲子很进步,别人不耐烦也拿她买办法。自从上个月被认出后,她就不再去了。

    费霓并不想弹《沙家浜》,尤其不想通过弹琴证明她配得上叶锋。难道她不会就该理所应当地受冷落吗?

    费霓笑笑:“我现在不想弹。”

    她看到了叶锋眼里一闪而过的失望,她因为这失望对他也有些失望。

    叶锋的母亲把费霓的“不想弹”理解成“不会弹”,大概在学校里上过几节音乐课,就当成优点炫耀了。

    “平时经常在家练琴?”

    费霓知道她是明知自己家里没琴故意让她难堪,但还是坦诚答道:“我家没琴。”

    她的眼神和语气没有一点儿不好意思。

    叶锋母亲不再看报纸,嘴上的话也变得多起来:“琴要一个星期不弹就手生了,这琴原先要给叶锋的姐姐做陪嫁,但她说她回家来也要弹琴,所以我们只能留着。叶锋姐姐结婚,叶锋出了不少力,电唱机电视机收音机的票都是他包办的。”

    费霓开始觉得叶母后一句话突兀,但她马上理解了潜台词:叶家嫁女儿妆奁丰厚,不仅要陪嫁钢琴,还要送电唱机电视机收音机,不像别人家嫁女儿,都指着男方出钱。

    陈阿姨从厨房出来,叶母对她说:“糖醋鱼先不要做,那是滢滢的拿手好菜,等会儿她来了要露一手。”

    叶锋问:“她怎么来了?”

    “我一直把滢滢当亲女儿待,这就是她自己的家,她什么时候不能来?我倒是希望她能一直住在咱们家。”

    费霓终于明白为什么叶家明明不欢迎她,保姆却一大早就在厨房忙活儿,原来是为别的客人。这个叫滢滢的女孩子应该是他们中意的儿媳。

    叶锋此时也无法忍受他母亲的态度,但他不想和母亲直接冲突,便对费霓说:“去我房间看看有没有你想看的书。”

    他知道费霓受了委屈,但她脸上并没有委屈的神色,仍是很柔和的一张脸。这柔和是一种不动声色的傲慢,和这种不动声色一比,他母亲直接表现出的傲慢明显落了下乘。当初打动他的也是这柔和,当他得知费霓在礼帽厂工作时甚至有些意外,到她家时就更加意外。她家太窄了,甚至没有他的卧室大,但他为了费霓,一而再,再而三地忍受这狭窄和逼仄。

    电话铃响,听叶母的口气,是叫滢滢的女孩儿打来的。

    叶母在电话里说,她特意留了荔枝,等滢滢过来吃。

    费霓来了半天,也没见荔枝的影子。她记得自己第一次吃荔枝,还是方穆扬拿给她的,他说他们家人没人爱吃荔枝,再放下去就坏了。班里好多人都吃到了方穆扬送的荔枝,她是其中一个。

    “不了,这个点儿我也该走了。”人家不欢迎自己,费霓也懒得再留。

    “不是说好在这儿吃饭吗?等吃完饭,你想去哪儿,我陪你一起去。”

    “我回家吃。”

    叶锋还要再挽留,他母亲开了口:“既然人家有事,就不要勉强了。”

    叶母此时脸上终于有了点儿笑容,她指了指费霓提来的点心和茶叶说:“这个你还是带回去给你父母吃吧。”

    费霓也没推辞,直接拎起了点心匣子和茶叶罐,转身转到一半,费霓突然说:“茶杯里的茶我没喝,您直接倒了,不用特意消毒了。”

    刚才阿姨倒茶,叶锋和他母亲都是白瓷,特意给费霓用了玻璃杯。

    费霓走得毫不留恋,叶锋追了出去。他拉住费霓的胳膊,用半是挽留半是请求的语气说:“回去吧,就当给我一个面子。”

    他的爸妈可没给她一点儿面子,但费霓不想戳破这件事,她仍是笑着:“我还是喜欢吃自己家里的饭。我要是用了你家的碗筷,你妈妈还得特意消毒,那多麻烦。”

    “杯子是陈阿姨随手拿的,不是你想的那样。”

    “没什么,讲求卫生也没什么不好,毕竟她也不知道我有什么传染病。只是她没必要做得这么明显,生怕我不知道。”

    叶锋明知他母亲是故意的,仍坚持说这是一个误会。他不希望费霓和母亲闹得太僵,毕竟将来结了婚,还要一起住。如果他结婚后坚持搬出去组织小家庭,单位也会给他一间房,但是他在家里房子完全够住的情况下,还和别人去争有限的房子,对他的名声不利。何况家里的条件比外面好太多。

    费霓不想再和他争,声音里掩饰不住的厌倦:“对,你妈不是故意的,你回去吃饭吧。”

    “不是说好了一起吃吗?去吃西餐吧,我请你。”

    叶锋没和家人打招呼,就跟着费霓下了楼。

    见叶锋真要和自己一起走,费霓的语气和缓了些:“你回去吧,我今天不想在外面吃。”

    “你去哪儿,我跟你一起去。”

    “叶锋,我觉得我们都应该重新考虑一下。”

    “我没什么可考虑的。我妈的态度不代表我的态度,以后和你结婚的是我,不是我父母。你因为他们否定我,是不是对我很不公平?”

    叶锋长了一张适合做丈夫的脸,好看得很可靠。他在无线电工业局做科长,在这个电视机电唱机收音机都要凭票买的时代,多的是人求他办事,但他脸上没有一丝盛气凌人的劲儿。费霓觉得他和他的爸妈还是不一样的,她决定再给他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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