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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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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

    容宁花了点钱补充了一下粮草和水,很快又光顾了一下当地部落的摊子,买了一堆“礼物”。

    她俨然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带着自己三个千户长,把每个摊子都逛了。她学了一点部落的语言,用半听不懂的话和人沟通:“这个,布,带毛!好看!”

    她掏钱买了,丢给一个下属:“送你了。”

    年纪轻轻但已经成婚,孩子都有了的下属紧张且懵逼:“啊?这不太好吧。”

    容宁摆手:“没事,我有钱。”说着又翻出两件土黄色带毛皮的大披风,丢给另外两个下属:“来,送你们。跟着出门来怎么能不买东西啊!不得给家里邮点东西?”

    小摊贩傻愣在那儿,拿了钱后都没能回过神,最后和隔壁的摊贩面面相觑。

    部落里布很难得,肉、毛料以及乳味的东西反而更多。当然,这种带毛皮的大披风哪怕用的是拼接的碎皮,实际上也实在不便宜。

    摊贩们不是没能看出面前的人肯定是当兵的,但他们普通老百姓,最多能做的事也只有让小孩子往里躲好点,紧张用结巴且带口音的官话和容宁做生意:“您,要这吗?”

    年纪轻轻的容宁仿佛一个纨绔败家子扫视了一下:“要吧。哎,这个是兽牙吗?看上去有点意思。挺好的,也买了。”

    如此这般,容宁一口气买了不少东西,雀跃全让下人给搬回去。

    暗处两个明显棱角分明眼窝深凹的异族人,悄然对视一眼。一个异族人很快离开,匆匆跑去一栋屋子后面,骑马离开。

    容宁招摇过市足够,带着人折返。

    她把东西全部分下去:“来,每队的塘骑兵都拿上,回头就装作部落人。旗子武器都给我藏好一点。整顿好了分成两队出发。这两个点要是到了,能打就打,不能打就快些撤。探到了消息就是胜利。”

    三个千户长很是聪明,一下子明白了容宁的意思。部落没有长城关口等防御措施,他们为了防止被攻打,多是留下眼线。部落是可以突袭的游牧,御敌中将探查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上。

    这种废弃小城肯定有“眼线”在。

    容校尉是预判了敌人的预判!

    三人钦佩容宁,按照原计划留了一部分人在小城中,听从军令分为两组,以撤返当掩护,离开小城,绕路前去探下一个水源聚集点。

    被预判的异族人很快赶到地方,真快马加鞭将消息送了上去。

    帐篷内刚转暖,很多保暖的兽皮还没撤下。坐在中央的青年眼眸狭长,头上辫子扎成一股又一股,用带着色彩的布条装饰。他胸前挂着一圈野兽牙齿的装饰,脖颈处还有一道极为显眼如蜈蚣一般的陈年伤疤。

    他听着人说着关于“容校尉”的消息。

    帐篷里一群人很是想不明白:“容家不是就剩一个残疾和一个女娃。他们还真的让一个女娃娃上了战场?”

    “带了上千的骑兵,也是胆子大。”

    “哈哈哈哈才十六岁,出来一趟也只知道买东西,哪能知道打仗!怕不是得了谁的眼,过来混点功绩。”

    “他们女子不能当官,混什么功绩?最后还不是得乖乖回去生孩子。”

    一群人哄笑起来,对这位容校尉没有丝毫看得起。

    “他们在探路。”罗卜藏青一开口,哄笑声便戛然而止。

    他的声音放得和缓,如同水中蓄势待发的毒蛇,一点点嘶嘶准备吞下数倍于他的猎物:“容靖虎打算攻打我们,让骑兵先行探路。今年夏或明年夏,就是他探到足够消息,大举进攻的时刻。”

    容校尉是男是女不重要,几岁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大军即将来袭。

    罗卜藏青看着帐篷里这些看似魁梧,实际上多盲目自大的家伙:“杀了他女儿,一旦他下令有误,就会被认定是丧女冒进。你们,谁去?”

    一位络腮胡,头上围着宽布条的壮士出列:“臣恳请出战!”

    罗卜藏青微点头,冷声残酷:“要是连一个女子都打不过,不用回来了。”

    壮士咧嘴:“是!”

    容宁是负责探路的,也不是没想到对方要是发现他们,直接带兵来打他们。只是对方如果想要奇袭,必然想不到会和她半路撞上。

    到时候毫无准备的人,是对方。

    当瞅见远方举起的黄色和白色旗子,容宁扬起唇角:“下令,全军出击。”

    早做好战斗准备的骑兵们,双腿一夹,在前方领兵下快速冲向了举旗的方向。日夜练兵大半年的将士们,终于再一次见了血。

    黄沙遍地,滴血落在上方发出滋滋声。容宁取下了背上的弓箭,居于远处狠狠拉开长弓,朝着人群中最为显眼的敌方旗子射去。

    “咻——”长箭破空,竟直接折断敌旗,更射向了后方的异族人马。

    容宁收回弓箭,手持银枪:“杀——”

    失去一枚战旗,如同被绞杀了一次士气,这哪能抵挡得住一群渴求功冠全军的野心骑兵。一千五的骑兵直接将异族队伍冲散。

    容宁用的银枪,出枪收枪比旁人用刀剑更为便利。她从来不会以弱点对抗别人强处。用刀剑力气一旦过大,收刀剑时所需要的力气只会更多。

    银枪不同,最适合她。

    她看见了其中的领兵,那体型比她大一倍几乎能压垮战马的壮士。她吼了一声:“开道!”

    一群骑兵手上动作比脑子还快,几乎硬生生给容宁用刀压出了一条快速通过的道路。

    容宁和那位壮士几乎进入到一对一的骑马对冲。她双手持枪,对方双手持着一把巨大的弯刀。双方冲几乎交错的瞬间,容宁的枪竿与弯刀撞上。

    她几乎是眼内闪过了一丝笑意,任由惯性将她与战马分离。

    没人知道她是怎么用力的,只见她身子一扭,硬生生旋转银枪借着力攀上了敌人战马,取出腰间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人抹脖杀。

    鲜血喷溅在她脸上,而敌人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

    容宁把沉重的尸体往地上一推,把敌人的战马骑回自己老家。她一声口哨,把自己冲到敌军处的爱马呼唤回来。

    如此一来,战局已分明。

    容宁高兴喊着:“敌首已灭!清场!投降不杀!”

    骑兵们跟着吼:“投降不杀!”

    很快这一支人数并不算多的异族兵,并想要战功的骑兵们杀得杀,抓得抓。容宁让七百骑兵压着这些俘虏清扫战场并回去,带着余下八百骑兵去继续完成探查任务。

    太过高兴,她亲自跑在前面探查,混入了塘骑兵之间。

    当她到了点,隔着大老远发现隐隐约约帐篷的时候,内心“哇哦”了一声。这不得烧个粮草助助兴?

    第28章

    大量骑兵出动会让地面震动, 容易让敌人发现。

    但好巧不巧,这儿是大漠。马载着骑兵,而骑兵穿甲带武器极为沉重。在沙漠中, 为了不让马蹄陷入沙漠, 容宁改过三千骑兵的马蹄铁,特意让马蹄贴宽大了些。

    所以她的骑兵快跑时容易让人发现,慢走时又不容易遭难,还极为能藏。

    更巧合的一点是,敌人刚刚出发没多久, 敌方军营中正是松懈状态。容宁又恰好让一部分骑兵把俘虏送了回去,以至于容宁身后总共就八百骑兵。

    人数少更好藏了。

    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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