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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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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放我走吧。

    我都死了。

    ……

    /世界三/

    十月朔,秦岁首,烧寒衣。

    本朝有过寒衣节的传统,十月初一这天,要祭拜、扫墓、送寒衣,亡故久了的用五色,新亡者要用白纸。

    规矩不能乱,乱则不吉,必遭祸殃。

    “白的有什么好看。”时鹤春这么跟照尘说,“等我死了,你就给我烧五彩的,再添两朵花。”

    “怕什么,你只管烧,祸殃我背。”时鹤春说,“我可只穿漂亮衣服。”

    这时候他们十几岁,离死其实还远得很,离分道扬镳也还远。

    时鹤春没长成千夫所指的奸佞,没翻手云覆手雨,搅得朝堂乱七八糟,再罪有应得死无葬身之地。

    照尘也还没还俗,没做回秦王世子……只不过是个被咬着枝红杏、翻墙进来的时小施主拐出寺庙,跑去河边看戏的小和尚。

    ……

    “这个世界怎么也能出问题?”

    庄忱想不通:“秦照尘不是正道魁首吗?我是大反派,我们是死敌。”

    秦照尘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刚正不阿的世子殿下、秉公任直的大理寺卿,生来大概就是要做正道魁首的。

    时鹤春不一样,时鹤春是这个世界的反派炮灰。

    本朝最大的奸佞,毕生所求钱权二字,随心所欲荒唐恣意,生前把朝堂搅得一团乱,最后也死得惨烈。

    像秦照尘这种出身坎坷,自幼被送去寺庙礼佛,礼出一身的迂阔清正、从不出格半步的正人君子……和他注定不是一路人。

    时鹤春活了二十七年,专心扎在朝堂里当了十年奸佞,也跟秦照尘分道扬镳十年。这十年里,绝没少和这位专门抓奸佞的大理寺卿作对。

    系统同样想不通,不只是因为这个,还因为到现在为止,他们已经收了一百多件五彩寒衣、几百支干花,看来还有要继续的趋势:“宿主,宿主。”

    “……您还记得这个世界的具体设定吗?有人在烧纸问您,想问清楚些过去的事。”

    系统抱着一百多件棉袄,摇摇欲坠:“我们可能要从头整理……主角在为您著书立传。”

    庄忱:“……”

    什么传,奸佞列传?

    系统对着眼下导入的剧情,也有些犹豫,看了看不远的方向,又慢慢飘回到庄忱身边。

    烧寒衣、著书立传……主角就在这么做,所以只是这样说也没错。

    但也有些更不容易说清的隐患。

    越是循规蹈矩、生来迂阔无趣的人,越不该有这种称得上荒唐的举动——更何况秦照尘礼佛。

    这是个从不做荒唐事的主角。

    这些年来,秦王世子自己都从没逾礼,上朝穿玄端朝服,夜间换轻便深衣,坐公堂就穿公服,獬豸冠从来端端正正摆放堂前。

    那些本不该在第一年烧的五彩寒衣,全是秦照尘

    一件一件折出来,在最不该烧纸的佛塔里烧的。

    这几百支干花,从春夏留到现在,都不用烧,一碰就碎成齑粉。

    秦照尘眼下做的这些事,显眼又不显眼,或许最多只是被几个言官不痛不痒地弹劾……但这么下去,或许就不一定了。

    “设定记得。”庄忱对自己负责的世界,总不至于毫无印象,“他想问什么?”

    系统又从棉袄地下翻出厚厚一沓纸。

    大约有一尺厚,大约有一两千张。

    庄忱:“……”

    “宿主,宿主。”系统抱住转身要走的宿主,抽出第一张纸。

    系统:“他想问您……给他起的名字,为什么是照尘。”

    ……

    按理说该叫“法号”。

    因为那时候的秦王世子还在庙里,还是个扫地洒水、等着剃度皈依的小和尚。

    很少有人知道这法号是时鹤春起的,倘若叫人知道了,寺里的大和尚只怕就不会用——因为法号庄严,是不能沾罪孽的。

    时鹤春一身罪孽,从生下来那天就是这样,他其实姓鹤,不姓时。

    这是个古姓,“蚕丛及鱼凫”,中间其实还有个柏濩,后来就有了柏鹤氏。

    到了本朝,鹤家成了被满门抄斩的叛逆。罪证确凿,一家上下百余口人在闹市处斩,血泼在青石板上,叫雨洗了三天三夜,还有红痕。

    时鹤春之所以能活下来,是因为他母亲是公主。

    鹤家三郎曾是尚了公主的驸马,生下来的孩子也曾是金尊玉贵的凤子龙孙……这些虽然都成了过眼云烟,但稚子无辜,那年时鹤春也不过七岁。

    一个七岁的孩子,说破了天,大概也是策划不了阴谋、谋不了反的。

    先帝仁慈,叫公主深居古寺、带发修行,免了那七岁稚子的死罪,只要废去丹田气海,断掉手筋脚筋。

    古蜀部落以武传家,哪怕只是个七岁的孩子,也曾在耀武楼前折柳献艺,一身燕子抄水的轻功,拔了世家子弟中的头筹——这副身手若是留下养大,只怕后患无穷。

    就这样,时鹤春被公主亲自喂下剧毒、废去丹田气海,一身经脉毁净,又挑断了脚筋手筋……换回一条命。

    这一条命跟着公主,住在寺院背后的深山里,青灯古佛不问世事,每日只抄写佛经。

    直到寺里来了个小和尚。

    小和尚和他一般大,据说是命里犯煞,克了爹娘又克亲眷,被送来庙里避祸。

    刚养好手脚,躺不住了的时鹤春,从深山里偷跑下来,吭哧吭哧爬过去一折身就能上去的树,翻墙进庙去看小和尚。

    小和尚板正无趣,天生严肃不苟言笑……但也勉强凑活,能玩。

    时鹤春每天跑去勾搭小和尚,念经时打岔、打坐时捣乱,被对方忍无可忍按着教训了几顿,就自认交下了个新朋友。

    “你真想当和尚?”

    时鹤春坐在树上,低头看树下的小光头:“和尚无趣

    ,不能花天酒地,不能穿漂亮衣服。”

    他手脚无力,爬上去费了不少力气,那一树花被他摇下不少,落在小和尚的念珠跟佛衣上。

    小和尚抱着把笤帚,低头只管扫那些花瓣。

    “你哪天剃度,哪天皈依?”时鹤春继续问,“我送你一串无患子,你拿那个念佛。”

    小和尚依旧不理他,像是没听见,脊背板正笔直,像是栋梁木。

    时鹤春叹了口气:“小小年纪,怎么一把子心事,你九十岁了?”

    小和尚九岁,无可奈何,停下扫帚抬头:“施主,人都有心事,莫非你没有?”

    时鹤春被他问得怔了下。

    ——那一阵风吹过,春风很柔软,掠过衣襟袍袖时,狰狞盘踞的伤痕就又开始疼了。

    时鹤春有没有心事?

    自然有,时鹤春不想青灯古佛,也不想做什么栋梁木……或许本来也想过,但早就没了这种念头。

    时鹤春想有钱,想有很多钱。士农工商,本朝商人是劣等下九流,所以要有钱还想逍遥快活,就只能做官。

    他想做大官,想发大财,想过快活的、没有忧愁的日子,想白日簪花夜里喝酒……听人说只要喝到醉倒,手脚就不疼,就能舒舒服服这么过一天。

    母亲叫他隐姓埋名,他就给自己起了个“时鹤春”的新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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