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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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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八卦。

    听到这里,郁臻的前菜上了。

    无花果配煎鹅肝,两种酱汁红绿相间地点缀在盘中,摆盘精致;他切着菜,耳朵也没能闲着。

    “对了叶子,你觉得下午遇到的那妞儿如何?”问话的是一名男生。

    回答的人外号叫叶子,本名叶映庭,是个帅气的男孩;他轻佻地撇嘴道:“还行,性格可以。”

    “长得将就,但身材蛮辣的。”第三人提议道,“要不晚上咱们试试她?——哎哟!”

    说话的人被扔东西打了。

    出手的是名校生中的一个,她的声音很洪亮:“告诉你们几个蠢货,那姑娘是我姐们儿,谁敢打她主意老娘把他扔海里喂鱼!”

    “不是吧敏姐,你才认识人家几个小时,这就认上亲了。”被打的人捂头道。

    “姐姐乐意。”

    叶映庭连忙撇清道:“跟我没关系啊,我有女朋友了。”

    “哈?你有女朋友?越姝吗?不是吧不是吧,人家什么时候搭理过你,怎么还成你女朋友了?”

    其余人哄堂大笑。

    郁臻有点噎住,连忙放下刀叉,端起杯子喝水。他现在巴不得自己聋了。

    不过没想到,那个自来熟女孩居然跟这群小孩不是一起的,亏她能在几小时内和陌生人打得火热,表面上那么熟络,他还以为他们是同伴。

    郁臻喝了水,却端着杯子迟迟没有放下。

    一股非常细微的异样感牵扯着他的神经,可惜他没能抓住那究竟是什么。

    侍者收走了他用过的刀叉盘子,换上一套新餐具。

    郁臻抬头说了句谢谢,随着侍者离开,一个陌生青年站到他的桌前。

    “您好,介意拼桌吗?”

    来人衣冠楚楚,身材修长,年纪不超过三十岁,眉目间有一种柔和的美,使他英俊的长相缺乏攻击性,显出一股文弱气质来。

    郁臻放下杯子,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青年的手指上戴着一枚闪耀的蛇形戒指,镶满碎钻,蛇眼是颗菱形绿宝石。见他没表态,又问:“您好,可以吗?我也是一个人。”

    郁臻的性格和他过去的工作,致使他有大量时间来观察别人。他不介意和人拼桌,但对象是面前这个人的话,他需要考虑一下。

    对方的目光异常专注,跟他说话时视线没有一秒分散过——这不是面对陌生人该有的眼神。再自信或粗神经的人,都不会使用这种眼神和陌生人接触,因为被注目的人会感到极其不舒服,这种不适感同时会返还给注目者,让双方难堪。

    郁臻回避了对方的目光。奇怪的人,像是在什么地方盯他很久了;但他的感知力向来敏锐,假设有人在背后盯着他,他没理由无所察觉。

    理智告诉他,别理。

    “抱歉,我不喜欢和人拼桌。”郁臻拒绝道。不善交际也有好处,他从不怕得罪人。

    “好吧,打扰您了。”青年笑了笑,也不觉尴尬,转身走了。

    看着对方的背影,郁臻松了口气,心说自己是不是太神经质了?看谁都像居心叵测。

    不管了,出门在外,谨慎点总没错。

    被拒绝的青年走出餐厅,脸上却挂着满意的笑容,仿佛挑中了心仪的珍宝,且势在必得。

    艾莉卡站在门边,见他出来,站到他面前微笑道:“怎么样,严先生?”

    “我一向信任你的眼光。”青年取下指间的指环,放到她的手里,“人很警觉,看好他。”

    这是处死角,餐厅里的人绝对看不到他们的交集。

    艾莉卡收下戒指,笑得更甜了,“您放心,绝不会让您失望。”

    作者有话要说:

    写得超开心XDDDDD

    这个副本是我非常喜欢的故事类型,花样很多,看小郁如何逃出魔爪!

    第40章 猎杀俱乐部(二) 诱骗手段

    这家餐厅的服务和味道一流, 主菜的龙虾肉质鲜美,甜点是野草莓味马卡龙配冰淇淋,粉色小圆饼上几颗亮白的珍珠糖, 入口酥软香甜, 口感极佳。

    下船前他要吃到腻为止, 所有食材都尝一遍。

    郁臻吃完饭, 那群小孩还在聊天;他结账走人, 出门前在餐厅服务台拿了颗薄荷硬糖, 剥了纸含进嘴里。

    邮轮上不知何处在开舞会,欢快热烈的演奏乐和宾客们的舞步笑声凑成了喧闹的背景, 轮船璀璨的灯光点亮了夜晚寂静的海平面。

    为了保留邮轮出行的传统体验, 船上除了必要硬件,其余设施仍维持在较为古典原始的状态, 服务人员是真人,没有被机械和智能取代。

    这也是船票贵得离谱的原因吧。

    郁臻回到下午待过的甲板散步, 吹风使人平静。

    他不喜欢酒精烟草, 在这么一片灯红酒绿的光景里,他夜晚显得乏善可陈。不过他也有自己的乐子, 先去演出大厅看看今晚有什么电影。

    他也谈不上多爱看电影, 只是喜欢坐着不动和又不用说话的娱乐;电影、书籍和话剧表演都是不错的选择。

    想着,郁臻掉头往回走,他一扭身——

    一头白色的苏俄猎狼犬从他面前走过。

    它肩高近90cm,背高快要1米,属于巨型犬;披着一身雪白无暇的毛发, 健硕流畅的背线犹如连绵雪山, 四肢细长笔直, 尖尖的狼嘴, 眼角下垂的杏眼,一条裙摆似的大尾巴拖在身后。突然绕到人跟前,像一匹小马般踱步,优雅贵气。

    郁臻先一愣,随即眼睛亮了,好漂亮的狗,是公的。

    他搬家前的邻居家有一条同品种母犬,比眼前这头体型小一圈,毛色是更富有光泽度的银虎斑。这个犬种历史悠久,起源要追溯到中世纪,曾经是俄国贵族的宠物。猎狼犬最难得的是,外表兼备华丽与轻盈,高大却不粗鲁,看起来非常温柔。

    据他所知,这种狗的个性不独立,十分粘人。

    它的脖子上套着编织的流苏项圈,郁臻四处张望,却不见它的主人。

    按理说这种体型的狗哪怕再温顺,在人群密集的地方都是不能松绳的,况且它本质是条爆发力极强的视觉系猎犬,潜在危险性不低。

    它来到郁臻身边就不走了,围着他绕圈,抬头用湿漉漉的黑鼻头顶他的手掌,要摸摸。

    郁臻对小孩和动物没什么抵抗力,反手摸摸它的头。狗蹭着他的手心,身体往他腿上靠;它性格稳定,有礼貌不扑人,是只接受过良好训练的狗。

    “你怎么自己在这里?你的主人呢?”郁臻揉着它脖子上的一层卷毛,说话声音自动变软,“你叫什么名字呀?”

    “奥汀。”一个年轻的男性声音靠近,“它叫奥汀。”

    郁臻抬头,见到了在餐厅里想和他拼桌的青年。对方换了身衣服,手指上的钻石蛇形钻戒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枚不起眼的金色指环,右手攥着一捆牵引绳。

    青年一来,狗便迈步到主人身边,兴奋地跺着前肢。

    “不好意思,它很调皮,希望没有冲撞到你。”青年道,并熟练地用手抠住狗脖子上的项圈,将牵引绳扣好。

    怎么又是这个人。

    郁臻心里打鼓,偶遇几率未免过高。但他不便表露自己的多疑,说道:“没有,它很乖。”

    “它才不乖,天天乱咬东西,还挑食。”青年手握牵引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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