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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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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雷雨过后带来六月的蝉噪,唧唧鸣叫盛夏暑热。

    文思街的商铺纷纷撑出遮阳的篷布,集贤堂的书肆小二就被掌柜的打发出来撑遮阳布,现在手上正拿着一根长竹竿打算支起来。

    “粱大郎又来抄书?”瞧着眼熟的人过来,他打了声招呼,“有几日没来了吧!这次还抄四书五经?”

    被书肆小二称呼为粱大郎的,是前街粱秀才的长子粱聿,不过十岁出头的模样,脸上还是一团孩子气,却已经在集贤堂抄了小两年的书了。

    粱聿写的一手好字,人也收拾的干净立整,抄书的速度也快。

    旁人一本论语要抄一日,而粱聿不过半日功夫就能抄好,不仅全无错漏,纸张也是规整干净。

    就冲这,集贤堂的掌柜的能不欢迎他?

    只不过一点可惜,粱聿来书肆只愿意抄四书五经一类的书本,书肆畅销的传奇话本,他是碰都不愿意碰。

    不过就算这样掌柜的还是十分欢迎,毕竟除了传奇话本之外,书肆卖的最好的还是读书人最爱的四书五经。

    粱大郎在集贤堂抄了小两年的书,也算是集贤堂的编外人员了,是以他一往集贤堂来,小二便热络地打起招呼。

    “小二哥。”粱聿和小二见礼,“我带二郎来寻掌柜的。”

    小二眼一瞧,粱聿身后站了个比他稍矮些的孩子,与粱聿八九分相像,年龄正与粱聿两年前来集贤堂抄书时相当,粱聿又称他为二郎,想来就是粱聿的弟弟,粱秀才的次子粱二郎了。

    “你进去罢,掌柜的在里面,我这儿正忙着,就不送你进去了。”

    小二也猜到了粱聿带着弟弟来见掌柜的的用意,瞧着粱二郎白白净净,一副小书生的模样,抄起书来应当也有乃兄之风。

    将来兄弟俩一齐在他们集贤堂抄书,估计掌柜的每天米都要多给出去一升。

    小二猜的没有错,粱聿带着弟弟粱二郎来,确实是为了抄书,只不过他是要把自己的工作“继承”给梁二郎,从今天开始,他另有去处。

    “二郎,见过掌柜的。”粱聿递了个眼神给弟弟,让他正式与掌柜的见礼。

    梁家书香门第,粱二郎与他大哥一样也是三岁启蒙,日日勤读至今,两年前的梁大郎一手好字能入集贤堂掌柜的法眼,同个爹妈的梁二郎自然也是不会输与兄长。

    掌柜的让梁二郎在纸上试写了几字,与当初梁大郎写的如出一辙——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注1)

    掌柜的站在一旁看他书写,下笔不疾不徐,字体已初见风骨。

    掌柜的摸了摸自己的山羊胡,暗自点头,这粱二郎比之其兄长,这手字更胜三分。

    粱聿没看梁二郎,弟弟的水平他了解,他只观掌柜的神色,便知道弟弟这份工作八九不离十是已经稳了。

    “那么二郎今后就托掌柜的照拂了。”

    粱聿对着掌柜的拱拱手,而掌柜的也没有反驳,反而问了他一句。

    “二郎也与你当初一般吗?”

    粱聿回忆了一下两年前梁大郎的记忆,点点头。

    “是,同我一样,从大学抄起。”

    安排好梁二郎,梁大郎就与掌柜的告辞,他今日出来除了安排梁二郎接替自己从前的工作以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掌柜的拿了笔墨给梁二郎,原以为粱聿也会同他弟弟一起抄书,冷不丁就听到梁大郎与自己告辞,忙从里面追了出来。

    “大郎,难道是我前几日拒绝了你,你便恼了我,今后就不在集贤堂抄书了吗?”

    梁大郎被掌柜的叫住,有些无奈地转身,他今日来时也怕掌柜的会这般误会,但想想自己家如今的情况,就算尴尬地抠脚趾也要憋回家脱了鞋再抠。

    不过到底年纪轻,现在又被掌柜的叫住说起这事儿,粱聿脸上露出三分羞臊,他朝着掌柜的拱拱手,“承蒙掌柜的两年照顾,小子轻狂,让掌柜的见笑了,我若为这等小事羞于见掌柜的,今日便不会领着二郎来了。”

    想到自己几天前做的蠢事,粱聿脸颊又克制不住发烫。

    几日前他仗着自己是穿越过来的,站在几千年后的巨人肩膀上,拿出了未来流行的废柴退婚流修仙漫画投稿给掌柜的。

    掌柜的看过前三话之后,问他想要几钱润笔费。

    当初刚画出原稿,自信心膨胀的快要比天高的粱聿怎么看得上几钱的润笔费。

    仰着小脑袋,十分自信的和掌柜的提出了未来作家们与网站签约的方式,要与掌柜的五五分成。

    然后就看到了掌柜的一言难尽的表情。

    掌柜的拿着粱聿的原稿,几句话就让粱聿直接从巨人的肩膀上跌了下来。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这句话倒是写的颇有气势,只不过这退婚怎么还让小娘子亲自出来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家娘子如此跋扈,还用鞭子抽这小郎君?”这般女儿家怕是退完婚也找不到好人家了。

    “背景设定,这都是背景设定……”粱聿弱弱回答。

    掌柜的一句话就点明了他盲目自信的脑袋,这与世情不符啊!

    本朝君圣臣贤,天下海晏河清,女子也地位不低,虽无过多仅加与女子的道德束缚,但也不会开放到像现代一样。

    像粱聿所在的扬州,两大河流交汇之处,是这天下顶繁华的城市之一,尚且能做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便能知道如今是怎样的太平盛世。

    街上连纵马的纨绔都少见,更别说还能向未婚夫甩鞭子的闺阁女儿了。

    “这画风倒是绮丽。”掌柜的继续点评,好歹算是夸了一句,不过还不等粱聿脸上露出个高兴样,又听他嫌弃道:“只不过这小姐怎画的眼睛这般大,这眼睛都快占了脑袋的一半了。”

    习惯了画大眼萌妹的粱聿:……

    忘记这个世界审美的仕女图了,凤眸琼鼻樱桃口才是主流审美。

    “我可以改……”粱聿更弱气了。

    然后又听掌柜的不客气的指点出了几处粱聿原稿上前言不搭后语的地方,以及古代人不能理解的现代梗。

    掌柜的放下粱聿的三话原稿,看着满面通红的粱聿叹了一口气。

    “大郎啊!你这若是五五分成,怕是自己还要贴上纸钱。”就这,掌柜的还没与粱聿算雕刻版画的银钱和印刷的银钱。

    他是欣赏梁家大郎的,也知他家中困难,这画的形式也算是新奇,瞧这自成一派的画风也可看出梁大郎在画道一途上也是有几分灵气的。

    聚贤堂也算是家大业大,他也不缺这几个大钱,本想与他结个善缘,没想到梁大郎如此“自信”。

    掌柜的实话实话倒不是为了特意打击小孩,只是出了他聚贤堂的大门,梁大郎若是拿着他这“漫画”去了别的书肆,遇上心好的,大抵也不过一句不收,若遇上坏心眼的,怕是还要遭受一番羞辱。

    梁大郎在他手下领米抄书,这小孩这两年来说是他家的米养大的也不为过,掌柜的看他如看自家子侄一般,自然对他也有几分心疼。

    迟早要碰壁,还不如在他这里明白现实。

    那日粱聿从掌柜的手上拿回自己的原稿之后,小脸从红到白,失魂落魄的离开,掌柜的还有些担心他,怕他不肯务实,把银钱浪费在这“漫画”上,这纸钱也不便宜。

    他认得这纸,还是去岁梁大郎在他这里辛苦抄书换得的,当时说是给家中弟弟们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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