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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章

    ◎“投喂还怪有成就感的。”◎

    翌日, 江淮序早上9点准时出现在叶莺时家门口。

    叶莺时上车系好安全带,江淮序顺势从后座拿起麦当劳纸袋塞她怀里。

    叶莺时从来不跟他客气,“你怎么知道我没吃早饭?”

    江淮序好笑道:“你哪天记得吃早饭?”

    叶莺时属于宁愿多睡五分钟也不愿意花点时间吃早饭的主儿,所以江淮序只要条件允许, 都会帮她带一份早餐, 或者干脆带着她出去吃早餐。

    叶莺时拿起一根薯条正准备塞嘴里, 又不知想起了什么,偏过头问他:“你吃早饭了吗?”

    江淮序正想说“吃了”,余光瞥见叶莺时手里举着一根薯条后微微一顿, 到嘴边的话转了一圈儿, 鬼使神差地变了个样。

    “没吃。”

    “没吃?”叶莺时低头看了眼纸袋里的食物。

    板烧麦满分,脆薯饼, 热黑巧,外加一份大薯。

    江淮序知道她喜欢吃薯条,每次给她买早餐都是麦满分套餐+大薯,这刚好就是一份的量。

    所以说一向自律养身按时吃饭的江淮序不但没吃早饭, 甚至没准备他自己的那一份?

    叶莺时面色凝重,如临大敌, “你怎么不吃早饭?身体不舒服吗?要是不舒服先去医院, 工作也不差这一天。”

    “没有不舒服。”江淮序怕她担心, 飞速找了个借口, “只是刚才没什么胃口,现在突然又有胃口了。”

    车子正好停在红灯前,江淮序指着她手上的薯条,面不改色道:“你给我分点薯条就行。”

    叶莺时想都不想, 拿起薯条放到他嘴边。

    她喂过来, 江淮序不客气地吃下。

    吃的时候他又多看了叶莺时几眼。

    她神色坦荡, 眼底找不出一点旖旎的感觉。

    ……算了,他果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半份薯条下肚,江淮序实在吃不下了。

    “我饱了,你自己吃吧。”

    “哦。”

    不知道是不是江淮序的错觉,他似乎从这声“哦”中听到了一丝可惜。

    他还没来得及为这个“哦”产生什么情绪,又听见叶莺时说:“贝贝小的时候总是闹着去野生动物园,我还不太理解。”

    贝贝是小她十几岁的妹妹,也是叶局的老来得女。

    江淮序还没反应过来,又听见叶莺时说下半句:“现在我理解了,投喂还怪有成就感的。”

    她扫了一眼剩下半份薯条,惋惜地望向他,“你真的不再吃点了吗?”

    江淮序:“……不了,谢谢。”

    一方面是他真的吃饱了,另一方面……他不想被当成野生动物园里等着被投喂的动物:)

    周六的上午畅通无阻,叶莺时慢悠悠地吃完早餐,喝完热巧,车子刚好到达目的地。

    胡远清和刘铭启当年都是京城西城人,如今胡远清早就不在这里住了,刘铭启也搬出去了,只剩下刘铭启的父亲住在这里。

    叶莺时和江淮序没急着去找刘铭启的父亲,两人停好车后先去了趟该辖区派出所找民警了解了下情况。

    了解完情况从派出所出来,他们按照民警说的地址,找到了刘铭启的父亲所在的天竺胡同。

    天竺胡同是一条没有翻修的胡同,两侧的墙壁早已斑驳失色,青砖黛瓦上布满了沧桑的痕迹。

    这条胡同不长,一共有52户院子,多数都是混住的大杂院儿。

    这种房子里没有厕所,想上厕所还得去胡同里的公厕,居住环境着实不太好。

    还愿意住在这儿的基本上都是老一辈儿的京城人,他们在这条胡同里住了一辈子,早就习惯了。如今年纪大了,他们也不愿意搬走。

    刘铭启的爸爸就是其中一员。

    江淮序和叶莺时在胡同里慢悠悠地溜达着,一路来到了刚才片区民警提到的奇迹茶馆。

    民警告诉他们,这家茶馆可谓是整条胡同的“八卦中心”,茶馆的齐老板健谈又好打听,街坊邻居没什么八卦是他不知道的。

    他平时最喜欢的就是和茶客闲聊,聊乐呵了兴许还会免了你的单。

    两人走进茶楼,找了一个离柜台很近的位置,要了一壶茉莉花茶,又要了一份豌豆黄,一份开心果和一份牛舌饼当茶点。

    茶馆不算大,里面的家具陈旧却干净,给人一种古朴的踏实感。

    叶莺时惦记着江淮序早上只吃了半份薯条,本来还想给他叫点别的,却被他以“马上要吃午饭”为理由制止了。

    她这才作罢。

    周末的上午,茶馆安安静静的没什么人。

    两人伴着茉莉花儿的清香,享受着难得的宁静,心底的躁意也被彻底抚平。

    叶莺时执起茶杯,轻轻吹开氤氲的热气,开口打破这份宁静。

    “江淮序,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在大院里玩么?”

    江淮序眼帘微垂,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怎么会不记得?

    那时候他爸妈经常不在家,他们俩放学后一起去叶莺时家吃饭、写作业,到了晚上了再一个人回家睡觉。

    思绪一闪而过,他放下茶杯,声音含笑,“当然记得。我还记得我们叶队长打小就侠肝义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曾经为了保护我,还创下‘以一敌六’的威名。”

    江淮序父母总是不在家,他一年365天有300天在叶莺时家吃饭,院儿里调皮的小孩儿就传他是被爸妈抛弃的野孩子,还有人笑他是叶莺时家养的“童养夫”。

    他从小早熟,看不上跟他同龄的这些小鬼,也懒得同这群幼稚的小鬼们计较。

    他不计较不代表叶莺时不计较,她可见不得别人欺负自己的好兄弟,得知这事儿之后拎着扫帚怒气冲冲地去找那群熊孩子们算账。

    叶大侠仗着自己手里有武器,带着一股势不可挡的狠劲儿,以一敌六,成功将这群熊孩子都打服了。

    江淮序确实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他,但他在乎那群人和叶莺时打架时还弄伤了她。

    比起用武力解决问题,他更喜欢杀人诛心。

    于是,从叶莺时打架那天开始,那6个熊孩子被自个儿爸妈棍棒教育的频率明显增多,就没过过几天安生日子。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童年趣事儿,见着茶馆的齐老板收拾完茶馆卫生回到柜台,叶莺时这才转过身,笑眯眯道,“老板,您这茶可真不错,能再给我们来点儿热水吗?”

    齐老板就爱听别人夸他茶好,他拎了一壶热水过去,乐呵呵地冲她比了个大拇指:“有眼光!现在爱喝茶的年轻人可不多见了!”

    叶莺时笑着点点头:“现在城市节奏太快了,年轻人哪有什么时间品茶,都靠着咖啡续命。”

    比如说她。

    “可不是嘛!”大早上茶馆没什么人,齐老板憋了一早上没怎么跟人聊天,这会儿总算是碰到俩投缘的年轻人,话匣子一旦打开就收不住了。

    “咱京城的发展速度太快了,现在也就剩下天竺胡同这一亩三分地儿我住着还舒坦点,出去我现在到哪儿都不舒服!外面车这么多天天堵车,坐地铁吧地铁线路比姆们家米缸里的米还多,这人一老啊,就适应不了这么快节奏的变化啦!”

    江淮序喝了口茶,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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