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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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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盛弋的稚嫩不同,因为俞九西家有马场的缘故,骑马这项技能许行霁一早就学会了。

    高中时,他甚至心里一旦烦闷就会来这儿发泄。

    骄阳下不计算时速的奔跑,头发和马儿的鬓毛一起被风吹起,恍惚间甚至有一种自己穿越回古代上阵杀敌的错觉,什么烦闷那都能暂时性的抛到九霄云外了。

    少年嘛,再怎么样都会有一颗中二心的,就看发作的频繁与否。

    而骑马真的是件很酷的事情。

    久而久之许行霁来的太勤,还在这里有了一匹很亲近的马,叫做eric,那是他的朋友,他的坐骑。

    许行霁从高一和俞九西混在一起,可以说是看着那匹马从小马长成可以载着人到处飞奔后,他就忍不住将其‘占为己有’了。

    俞九西曾经笑着调侃他说照顾马比照顾人都精心。

    马的寿命通常在二十年至三十年,比猫狗这些宠物长,轻易不会死,但许行霁的eric,在他大一那年得了肠胃病。

    虽然马场的兽医尽量治疗……可动物这个东西大概也是有寿数的。

    eric的病很难治好,折腾了差不多一周的时间还是死了。

    许行霁放假回来后曾经去eric住过的马房坐了一下午,他也不记得自己那个时候都想了些什么,只是在eric死了之后,他就很少很少骑马了。

    除非必要像这次在马场沟通以外,他鲜少像高中那时候三不五时过来驰骋。

    或许是总想起eric心烦,也可能是因为长大了,恨不得世界毁灭的中二病也没以前那么重,不需要通过骑马来发泄了。

    和盛弋一起骑在马上跑了两圈,在听到小姑娘问他以前是不是经常来骑马时,许行霁怔了一下,鬼使神差的就跟她说起了eric的事。

    这故事听的盛弋脊梁骨越来越僵硬,她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问:“那你之后,没找一匹别的马么?”

    “没有,找来干嘛?”许行霁扯着缰绳让马跑起来,声音淡淡的:“我身边留不住东西,不找了。”

    不管是人还是宠物,从小到大,就没有能长长久久跟在他身边的。一开始还会伤心,久而久之,他都习惯了。

    盛弋坐在前面被他虚虚的揽着,同样抓着缰绳的手指都有些僵硬,马跑起来的时候她还是紧张,但现在更多还是因为许行霁刚刚说的话。

    她知道少年也不是一开始就游戏人间又冷漠又嘲讽的人,但她从来不知道这些细节。

    会有人……能捱得过社会上所有人的歧视眼光,同时又忍受着身边没有一个在意他的人或物么?

    许行霁不是因为周遭的光景而‘黑化’,他是一点一点的被黑暗吞没。

    虽然很难,但盛弋想把他拽到那道无形的分割线外面,光明之处。

    开车从马场回去市东区的路上,盛弋接到了苏美锦打来的电话。

    看到女人的名字,盛弋怔了下,随后用余光瞄了下旁边开车的男人并不在意的模样,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只是接起来的一瞬间,也把喇叭声音调小了很多。

    苏美锦给她打的电话她不好不接,但也不怎么想让许行霁听到,她知道他其实很讨厌许家的所有人。

    “弋弋。”苏美锦很直白地问:“在哪里?”

    “在。”盛弋没法子当着许行霁的面撒谎,只好实话实话:“我和行霁一起在外面呢。”

    她和许行霁一般都是连名带姓的称呼对方,很少叫的这么‘亲密’,闻言,许行霁奇怪的看了她一眼。

    “那正好。”苏美锦懒洋洋地说:“晚上一起回家吃饭吧。”

    “不、不了。”盛弋连忙想个借口搪塞掉:“我们已经吃过了。”

    “行吧。”苏美锦倒也不勉强,直说了打电话的用意:“明天陪我逛街,早点。”

    逛街,又是逛街,她这个婆婆没什么吃喝嫖赌的嗜好,唯爱逛街花钱。

    盛弋自从嫁进来后,每个月都要陪她逛一到两次,每次都感觉自己是去高奢商场进货的。

    不过说是逛街,其实苏美锦也是通过这个和她进行每个月一两次的婆媳情感交流。

    不知道为什么,盛弋能感觉到苏美锦因为许行霁生母的身份对于他很厌恶,但对于自己这个儿媳妇,她似乎还是挺爱接触的。

    盛弋陪苏美锦逛街一直是抱着一种完成任务,假扮她和许行霁琴瑟合鸣的状态,所以也没什么理由拒绝。

    她轻声答应下来,苏美锦定了个时间,就没继续多说什么的挂了电话。

    车厢内恢复寂静,许行霁才开口问她:“谁打来的电话?”

    “呃,是婆婆。”和许行霁回过许家两次,因为他从来不管苏美锦叫妈的缘故,所以当着他的面盛弋也觉得叫起来别扭,只好这么称呼。

    “呵。”许行霁有些清冷的哂笑了一声:“她给你打电话干什么?”

    “要和我一起逛街?”

    “一起逛?”许行霁毫不留情的戳穿:“是让你给她去拎包拎东西吧。”

    ……

    盛弋没法反驳。

    许行霁:“要是不想去就别去。”

    “没事。”盛弋摇了摇头:“逛一逛也挺好的。”

    她一共陪许行霁回过许家三次,但每次都让她感觉到窒息一样的氛围,比起苏美锦,养育了三个儿子的许致尧才是真正可怕的人。

    盛弋有一种莫名的直觉,许家这潭水很深。

    如非必要,她也不想得罪。

    不过就是累了点而已。

    公司要求的图必须在周二之前交上去,周末两天她已经耽搁了一天在许行霁身上,现在又要陪苏美锦逛街,无奈之下,盛弋只好让小周把文件发过来,然后通宵加了个班。

    等到周一上班再弄的话,到时候来不及她可负不起这个责任,况且也不可能来得及。

    在工作上,盛弋一向精细到近乎有些苛刻,当然她没资格指使别人,只是对自己的工作苛刻。

    那天方经理下达任务之后,她大致算了下就觉得这图要画的完美,就算是两个人合作也得用将近三天的时间,所以不通宵加班怎么行?

    只是盛弋很少熬这么大的夜,第二天是顶着两个黑眼圈陪着苏美锦逛街的。

    不光是黑眼圈,还哈欠连天,脚步虚浮。

    刚逛了不到一个小时,苏美锦就发现自己这儿媳妇好像快要走着走着睡着了。

    “你怎么回事?”女人顿时不大乐意,摆弄着自己的红指甲教训道:“要这样干脆别出来,扫兴。”

    苏美锦一辈子娇生惯养,不管是巴结的人还是伺候的人都万分巴结,久而久之她就把自己当成太后老佛爷了——前来问安的人不打起精神来怎么行?

    盛弋多少也了解点她的脾气,心里默默低估了句‘有病’,勉强笑了笑:“抱歉,昨天睡得比较晚,有点困。”

    “年轻人就喜欢熬夜。”苏美锦阴阳怪气的讽刺:“从来不把自己身体当回事的。”

    说完,老佛爷倒也大发慈悲的允许她暂时歇会儿,她们在商场餐厅里找了个咖啡厅坐下,苏美锦余光瞟到盛弋微微低头时,真丝衬衫领口里的一抹痕迹,眉尖便轻轻一挑。

    白腻细滑的皮肤上有一块草莓印,活了半辈子的人了,苏美锦可太了解那玩意儿是什么了。

    她不动声色的抿了口咖啡,旁敲侧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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