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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蔻的手“啪”的一下拍掉了陆小凤的爪子,揉了揉自己的脸。

    大橘学着她的模样,用爪子揉了揉自己的大脸盘子。

    一点红眯了眯眼。

    秦蔻站起身来,强打起精神,过来拉住了他的手,又瞧了瞧,诧异地说:“你去澡堂子了?”

    一点红静静地垂眸瞧着她,伸出手,用手指腹轻轻地蹭了一下她脸上被捏红的地方,低低道:“嗯。”

    他破天荒地主动解释了一句:“天热,路过就进去了。”

    秦蔻拉了拉他的马尾,有点湿润,但也不至于很湿。

    一点红自澡堂出来的时候,已经用麻布巾绞了数次头发,绞干了水,按理说在这种阳光明媚的午后,很容易就晾干了,只不过他迅速就把头发给扎好,顺着路买了一串零食。

    秦蔻说:“那把头发拆下来晾晾吧。”

    一点红点了点头,把零食放在一面的小石桌上,一面垂下了头,秦蔻踮起脚尖,帮他把头发

    拆下来。

    陆小凤从旁边探出头来:“红兄这是买什么好东西回来了?”

    一点红扫他一眼,淡淡地说:“在路上有碰见买金花菜和熏鱼的,买了点回来。”

    陆小凤抚掌笑道:“很好很好,蔻蔻呀,我们姑苏的熏鱼酥香咸鲜,好吃得很,你来试试。”

    他顿了顿,又立刻道:“诶!我晓得旁边就有个老阿婆,卖糖粥的,你们等着啊,我去买几碗来吃!”

    说罢,人就不见了。

    秦蔻忍不住笑了,一点红拉了把椅子过来给她坐,秦蔻打开熏鱼包,用手捻了一块吃,果然十分酥香,那种烟熏的味道不是很重,但让她很喜欢,就是有点咸……

    一点红轻轻笑了一下,道:“这东西拿来配粥不错,单吃确实咸,你试试这个。”

    他从另一个荷叶包中拿了一个蟹壳黄给她。

    蟹壳黄和蟹没关系,这是一种发酵面的点心,看上去是个圆圆的小饼,因为其色黄似蟹壳而得名,上头洒满芝麻。

    甫一拿出来,便散发出一股面粉混着油酥被烘烤过之后的香气,咬上一口,果真是又酥又香,这个小饼里头有包着的是芝麻糖馅,刚刚出锅,咬下去还能流出糖浆来,甜甜烫烫,糖浆里还有未融化的糖粒,吃起来沙沙的。

    好吃诶!就是有点甜……

    秦蔻看看手里的饼,再看看桌上的熏鱼,又吃了一小块熏鱼,开始了甜咸永动机式吃法。

    一点红坐在她身边,唇角轻轻地勾了一下。!

    第214章 47【二更】

    陆小凤带了几碗热气腾腾的桂花赤豆糊回来。

    古代没有一次性塑料碗、更没有塑料袋,不可能像现代一样方便的拎来拎去。

    至于食盒一类的东西,这是大店才会置办的东西,小店是不会有的。

    因此,陆小凤是空着手去,两只手上长满了东西回来的……他一只手上起码端了两碗糖粥,像是在玩什么超高难度的指尖陀螺一样,小指上还勾着两个荷叶包,包的是另一种小饼儿,名叫“袜底酥”。

    这也是一种用油酥和面混在一起所制成的点心,薄薄的,没有馅,吃的是面粉经过烘烤之后的原味和那种酥酥薄薄脆脆的口感,在茶馆之中是很是常见的点心,芝麻烤过之后的香气极其霸道,只要街角有人卖,这一整条街都是香的。

    陆小凤玩着超高难度的指尖陀螺,风风火火的回来,啪啪啪啪放下四个碗,又轻车熟路地往后院的厨房摸去,摸出四个光洁的白瓷勺来,秦蔻招呼一边玩猫的阿飞一块儿过来吃。

    阿飞去灶房里舀了一瓢水,洗了个手,抱着剑出来,坐在石桌旁。

    阿飞因为常年生活在荒野之中,经常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还曾创下了连着三天不吃喝的记录。

    他在现代生活了一段时间,平时看上去,不过是个长得十分好看的长发小朋友,顶多也就是神色看起来有点不近人情,唯有在吃饭的时候,才露出一点又认真、又敬畏的神色,乖乖把自己面前所有的东西都吃掉,是个能让所有大人都喜欢的不挑食小孩。

    还有点像小野兽进食,吃得很香,无论是什么东西都能吃得很香。

    秦蔻瞧着他吃这一晚热腾腾的桂花赤豆糊,他似乎拿这种滚烫的食物格外的没有办法,只能很耐心地搅一搅,舀起几个软乎乎糯叽叽的小圆子,连带着浓浓的赤豆糊一块吹一吹,用嘴唇碰一下,试探一下,这才嗷呜一口吃下去,眯起了眼睛。

    这样惬意的姿态,还能吃东西吃得很快……看上去真的很神奇。

    秦蔻一面搅动着自己碗里的东西,一面观察阿飞吃东西,忍不住心想:不知道搞一个凉拌折耳根给他,他能不能吃的这么香甜呢?

    啊……真是好邪恶的

    想法!

    秦蔻:>w<

    阿飞警惕地抬头,瞧了她一眼,秦蔻眼神闪躲,去用筷子夹腌渍过的金花菜吃。

    一点红就躺在旁边的躺椅上晾他的头发;林诗音与花满楼在小楼二层的阳台上,一块儿喝一壶雨前龙井;傅红雪抱着他的刀,坐在小院儿的屋瓦之上,秦蔻叫他下来吃东西,他也只是摇了摇头,继续瞧着远方。

    陆小凤依然那么快活,一面吃粥,一面笑道:“对了,街角有家卖鸡爪的……这东西是边角料,登不得大雅之堂,不过短衣帮常去的店子,好味也不少,那东西用一大锅炖了,真是又香又糯……啊,不行了,我去叫两个闲汉来,帮咱们去跑个腿。”

    闲汉,也就是帮闲,就是那种没有正经事儿要干,天天蹲在酒楼门口,有客人来比店小二还殷勤周到,对吃喝玩乐无一不精通的年轻男子。

    这样的闲汉,也多集中在姑苏的几个名楼,名楼店大、人多,店小二难免忙不过来,不够周到。况且这样的名楼时常有外地人慕名前来,外地人不懂本地饮食的精妙,有这帮精通吃喝的闲汉在,也算是能给酒楼带来些不可替代的好处。

    除此之外,在街面上的小娃娃也有爱帮人跑腿买东西的,挣个几个铜板,这样的小娃娃自然不可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多是在街面上开铺子的。

    百花楼的主人花满楼乃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眼睛又盲,自一个人搬出来住之后,便有许多帮闲、小孩时常在这附近晃悠,想着这花七公子眼睛瞧不见,做事不方便,总有要他们跑腿帮忙的时候。

    花满楼贵公子当的久了,也的确没有做什么都亲力亲为的习惯,时常会花钱请这些人来跑个腿。不过他不乐意多理会那些年轻帮闲——这种人可不是单靠得人赏钱为生的,他们大都是想靠着这样的机会结交富家子弟,攀着关系陪着富家子弟去玩乐。

    说白了,这是一群专业的陪玩。

    花满楼又不是纨绔,又不需要陪玩。

    不认得花满楼的人,经常在传得愈发离谱的传闻之中,认为他是个从不拒绝任何人的活菩萨,浑身都散发着“快来宰我”的大冤种圣父气息,但花满楼若真的是这样一个人,也就不可能安安稳稳长这么大,安安稳稳地游

    历江湖、享受生活了。

    因而,在百花楼住的这几年,他倒是和这些街面上的小孩子们关系不错,只可惜去年姑苏出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那凶手杀了好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浪小孩,此后,街面上的孩子都少了。

    所以陆小凤只能去叫附近的闲汉。

    过了一会儿,那闲汉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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