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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晒太阳,但刘眉每次都能看到闵奚半睁着眼睛,视线笼着余茉,她稍微走远点,他就会警惕地醒来,直到确认周围没有危险,才重新躺下。

    刘眉欲言又止,余茉问她怎么了,刘眉凑到她耳边低声道:“前几天我外出打猎的时候,发现了一只受伤的蜥蜴人,它看起来很小,还没有成年,我本来想走,但是看它很疼,就用背包里的药救了它,余茉姐,这些兔子其实是它捉来送给我的,有很多,我根本吃不完,我告诉它不要再来,可它不听,它是不是听不懂我的话,你是怎么跟他们交流的啊?”

    余茉表情严肃道:“刘眉,现在是春夏季,是他们的发情期,我希望你能保护好自己。”

    刘眉红着脸:“你怎么说这个啊!我当然……”她抱起木箱,看着余茉很认真地说道:“余茉姐,你不要和别人说这件事,我怕他们伤害它。”

    荒岛的日子是悠闲的,这对在都市里快节奏的人来说是享受,然而这种享受是短期的,久而久之,精神的寂寞慢慢地露出脑袋,在最开始的时候,刘眉对闵奚是很畏惧的,但后来,她总是用艳羡的目光看着他们。太阳岛的众人是同事,虽然有很亲近的关系,但实际上,还是单独的个体,就算共同经历过困难,心底还是渴盼着那唯一的属于自己的陪伴,可以说悄悄话,可以展露出最真实的自己,可以在危险来临的时候,没有任何犹疑地,笃定地知道有人在担忧,在祈盼对方的安全。

    余茉开始担心刘眉。她通过闵奚了解蜥蜴人这个种族,闵奚是异类,但其他的蜥蜴人未必。她怕刘眉受到伤害,但是在见过刘眉很多次,她就发觉,她没法阻止任何人的脚步,每个人的命运,会遇见谁,会遭遇到什么,都是早就预设好的,她只能做到提醒,却阻止不了。

    好在蜥蜴人对伴侣是很好的,有蜥蜴人的陪伴,她不用担心刘眉在打猎的时候遭遇到猛兽的攻击却无力反击。她不知道刘眉和那只蜥蜴人进行到哪一步,是单纯的朋友,还是短暂的消遣,亦或是当做长期的陪伴,她只能默默地等待刘眉愿意倾诉的那天。

    刘眉送来的兔子在经历了短短的夏天,由一笼变成了好几笼。余茉惊叹它们的繁殖能力,最开始的那笼兔子,余茉给它们起了名字,但因为有了名字,就连它们的子孙后代,都狠不下心剥皮吃掉,那些没有名字却诞生于它们母亲腹中的兔子,每每想到要吃掉它们,就有种罪恶感。

    余茉的洞穴、石屋、菜园很快就被兔子占领,吃狠不下心吃,余茉只好将它们放走,她实在是养不了这种繁殖能力强的动物。闵奚见她终于把注意力从刘眉转移到其他动物的身上,颇有种熬出头的感觉。

    在他看来,动物是动物,余茉的同族是同族。就算再可爱的动物吸引余茉的注意力,他都觉得没什么,毕竟那些东西是食物,他对它们有着绝对的主导权。但是余茉的同族不同,他们随时可能拐走余茉,带她到遥远的东方,提起来的心终于落下,他每日殷勤地跟在余茉身后,确认她不再总是跑到太阳岛,暗地里摇尾愉悦。

    他为余茉捉来山脚的野山羊,圈养在洞穴附近的栅栏里,甚至还捕到一只野猪,但是那只野猪很强悍,把他弄好的栅栏撞烂,跑进洞穴,弄碎碗碟,最后它就被闵奚剥皮吃掉了。闵奚捉来天上的鸟,树上的虫子,海里的鱼虾,有些得到余茉的夸奖,有些把余茉吓一跳,余茉喜欢的东西,闵奚会得到她的笑容,要是他再要求要求,余茉还会主动吻他,但要是碰到惹她害怕的东西,余茉就会接连几天几夜不跟他说话。

    闵奚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兔子、山羊,甚至是鱼虾能够让余茉接受,树洞里藏着的大青虫,或者土里埋着的褐色的粗虫,会吓到余茉呢?难道它们的长相差别很大吗?他想到那只褐色的虫子,颜色和他相似乎,余茉也会觉得他可怕吗?

    闵奚不甘心,因为他有褐色的鳞片,他虽然不想余茉因此就喜欢所有的褐色的东西,要真是这样,他不会开心,但他绝对不愿意看到余茉厌恶褐色的虫子,就好像她会因为讨厌褐色的虫子,慢慢地也会讨厌他。

    闵奚捉来褐虫,装进罐子里,凑到余茉的身边,尾巴亲昵地缠着她,讨好地打开盖子递到她面前,学着她夸奖野兔野山羊的口吻,“很可爱,送给你!”

    余茉头皮发麻,就连腰间拴着的那截尾巴,都突然变得可怕,她忍了忍,闵奚却还使劲往她眼皮底下送,她猛地推开他的手臂,“别拿这种东西给我看,闵奚!我跟你说了很多遍,今天晚上不要进来了!”房门关闭,闵奚呆愣在原地,几秒钟后,房门开启,闵奚下意识露出讨好的笑。

    余茉冷着脸,不看地面,“把这些虫子清理干净,要是再让我看到,以后都不要进来!”

    房门再次关闭。闵奚委屈地收拾地面,这天晚上,无论他做出怎样的哀求,甚至可怜的样子,余茉都没有心软,实实在在地把他在门外关了一整夜。到第二天早上,闻着烤肉的香味,看着被他收拾好的地面,还有喂好青草的小羊和小猪,再看他因整夜被关在门外而显得憔悴可怜的面容,这才消气,好声好气地告诉他,她是觉得虫子的样子很恶心,跟他没有半点关心。

    心底却止不住地想,他也太敏感了吧!

    ……

    一天,余茉在整理房间的时候,发现闵奚送给她很多东西,有些是留不住的,鲜花编成的花环,虽然鲜花枯萎,青叶不再,她还是很珍惜地收藏着。还有海底的贝壳、珍珠。他甚至还学会缝剪衣服,将沉船里打捞的布匹切割成单片,再单独缝合。海底漂亮的鱼,五彩缤纷,散发着奇异的光,他也捞出来放到洞穴外面特意挖出来水泊里。

    那些漂亮的鱼很快就死了,闵奚还想再捞,余茉拒绝,她觉得美丽的不是捞出来的鱼,而是在海底自由傲游散发着奇异光点的鱼。她更愿意闵奚带着她潜入海底,亲眼观看,她更喜欢的还是在海岸寻找贝壳。漂亮的贝壳都被当成装饰品,洞穴被贝壳装饰得宛若海底龙宫,角落堆积的珍珠,在阳光透过缝隙洒在上面的时候,更是美轮美奂,让人移不开眼睛。

    余茉坐在珍珠堆上,托腮思考,她似乎从来没有给闵奚准备过礼物,可是她能送什么东西呢?她抿唇想着,忽然想到,有次她随手摘了朵花给闵奚,闵奚开心得睡觉都抱着,后来鲜花枯萎,他还攥着花的尸体不肯松手,眼睛湿淋淋的,盼着她再送一朵。

    思来想去,她能做的也就是珍珠项链,闵奚很爱美,爱美是不分性别种族的,他喜欢在花堆里打滚,他带着余茉看过很多她以前没有见识过的鲜花,还有海底的漂亮贝壳。他拿走的沉船里的箱子,都是带着雕花,或者用贝母珍珠或者金银镶嵌花纹的箱子,普通的箱子他看不上。

    等闵奚回来的时候,余茉握着他的手给珍珠打孔,然后用丝线串起来。串到一半忽然笑了,她觉得自己似乎有点渣,珍珠是闵奚掰出来的,孔是用他的指甲打的,她只需要用丝线串起来,想到这里,余茉觉得愧疚,就抱着他的脖子亲了他一口,闵奚就羞涩地笑起来。

    余茉由衷地感叹,她太喜欢闵奚了!

    串好的珍珠项链,底部拴着她找了一整天才找到的贝壳,贝壳很小,缝隙很紧,适合装东西。她在里面装了她和闵奚的头发,用红绳栓起来,“这是永结同心的意思,象征着我们恩爱,白首不离!”

    闵奚满眼惊喜,珍珠项链戴在脖子上,几天都不摘,余茉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自己,就因为她送的很普通的礼物,每天都能听到他不自觉发出的咕噜噜的声音,有时候音调清扬愉悦,就像人在开心时哼出的小曲。

    后来,是在海洋捕捉鱼虾的时候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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